嘉峪关市统计局
信息来源于:嘉峪关在线 发布时间:2010/3/18
嘉峪关市统计局主要职责:
(一) 全面完成国家、省、市交办的各类统计调查任务,严格执行国家统计法规、贯彻全国统一的统计报表制度。对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进行统计调查、撰写统计分析,提供统计资料和信息,实行统计监督。
(二)负责制定全市统计工作规划和统计调查计划及其调查方案,指导和协调本市境内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城乡个体、私营和以及各种经济联合组织的统计工作。
(三)根据党和政府宏观调控经济和社会管理的需要,搜集整理、分析提供全市基本统计资料,并对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进行统计评估、统计分析、统计预测、统计监督,向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咨询建议。
(四)审查全市各部门、单位的统计调查计划和方案,管理和审定各部门和单位制发的统计调查表。
(五)按照有关规定向我市辖区内各单位、群众团体、公民提供信息服务、编纂出版全市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发布统计新闻。
(六)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甘肃省统计管理规定》对本市境内各类单位的统计法规执行情况,依法独立行使统计检查和统计监督。
(七)协调和指导全市各部门、各单位统计网络建设,加强全市统计信息自动化建设,建立和管理统计信息港和统计数据库,加强统计法规和职业道德教育,负责全市统计人员的业务培训和统计教育工作,加强统计科研工作。
(八)按照国家的统一部署,全面完成国家、省、市下达的重大国情国力普查、调查及临时性的抽样调查任务。
(九)办理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单位地址:新华中路35号
局 长:6224225
副局长:6226719
综合科:6226023
执法科:6284974
经统科:6225551
计算站:6226468
调查队:6225359
(一) 全面完成国家、省、市交办的各类统计调查任务,严格执行国家统计法规、贯彻全国统一的统计报表制度。对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进行统计调查、撰写统计分析,提供统计资料和信息,实行统计监督。
(二)负责制定全市统计工作规划和统计调查计划及其调查方案,指导和协调本市境内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城乡个体、私营和以及各种经济联合组织的统计工作。
(三)根据党和政府宏观调控经济和社会管理的需要,搜集整理、分析提供全市基本统计资料,并对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进行统计评估、统计分析、统计预测、统计监督,向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咨询建议。
(四)审查全市各部门、单位的统计调查计划和方案,管理和审定各部门和单位制发的统计调查表。
(五)按照有关规定向我市辖区内各单位、群众团体、公民提供信息服务、编纂出版全市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发布统计新闻。
(六)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甘肃省统计管理规定》对本市境内各类单位的统计法规执行情况,依法独立行使统计检查和统计监督。
(七)协调和指导全市各部门、各单位统计网络建设,加强全市统计信息自动化建设,建立和管理统计信息港和统计数据库,加强统计法规和职业道德教育,负责全市统计人员的业务培训和统计教育工作,加强统计科研工作。
(八)按照国家的统一部署,全面完成国家、省、市下达的重大国情国力普查、调查及临时性的抽样调查任务。
(九)办理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单位地址:新华中路35号
局 长:6224225
副局长:6226719
综合科:6226023
执法科:6284974
经统科:6225551
计算站:6226468
调查队:62253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