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信息来源于:嘉峪关在线 发布时间:2010/3/18
市人民政府授权市政府国资委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的职责。
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要职责 :
(一)根据市人民政府授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和法规,履行出资人职责;对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进行监督,加强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
(二)通过统计、稽核对所监管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情况进行监管;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体系,拟订考核标准并组织考核;维护国有资产出资人的权益。
(三)起草国有资产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起草和制定有关规章制度。
(四)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单位地址:新华中路
主 任:
副主任:
办公室: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科:
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要职责 :
(一)根据市人民政府授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和法规,履行出资人职责;对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进行监督,加强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
(二)通过统计、稽核对所监管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情况进行监管;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体系,拟订考核标准并组织考核;维护国有资产出资人的权益。
(三)起草国有资产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起草和制定有关规章制度。
(四)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单位地址:新华中路
主 任:
副主任:
办公室: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