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办理酒钢住房契税申报时间安排
2017-01-24 酒钢信息中心
嘉峪关市不动产登记工作于2016年9月21日正式启动,房屋登记业务统一由嘉峪关市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办理,颁发《不动产权证书》。按照“不变不换”的原则,原依法颁发的《房屋所有权证》继续有效,只要房屋权属没有变更和交易则不换发新的《不动产权证书》。至今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的酒钢房屋需办理《不动产权证书》。办理流程如下:
第一步:办理《房屋测绘报告》
提交以下资料到嘉峪关市房管局二楼大厅9、10号窗口办理:
1. 夫妻双方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各一份;
2. 结婚证(或离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 购房收据原件。(购房收据丢失的,由户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酒钢住房使用证》原件到嘉峪关市房管局二楼大厅15号窗口办理交款证明。)
第二步:申报并交纳契税
提交以下资料到嘉峪关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地税窗口办理:(地址:嘉峪关市机场南路工业园区管委会办公楼西侧,乘坐公交3路、9路即可)
1. 夫妻双方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各一份;
2. 结婚证(或离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酒钢职工购房申请登记表》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 购房收据(或交款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房屋测绘报告》。
申报并交纳契税时间为2017年2月4日至2017年3月31日,各街区时间安排如下:
1. 2017年2月4日—2月17日 佳苑小区、紫轩花苑B区
2. 2017年2月20日—3月3日 益民小区、峪关、五一街区
3. 2017年3月6日—3月17日 永新、建新、永乐、建设、长城街区
4. 2017年3月20日—3月31日 利民、胜利、大众、惠民、志强、育才、康乐、新华、爱民、人民、兰新、同乐、建林、建安、东安、朝阳、昌明、宏丰花苑
第三步:确认房屋产权
提交以下资料到嘉峪关市房管局二楼大厅办理《房屋交易和产权确认告知单(转让)》:
1. 夫妻双方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各一份;
2. 结婚证(或离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 契税完税凭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4.《酒钢职工购房申请登记表》原件;
5. 购房收据(或交款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6. 房屋买卖合同原件;(在嘉峪关市房管局二楼大厅11号窗口领取)
7.《房屋测绘报告》;
8.《嘉峪关市房屋交易申请表(转让)》。(在房产交易大厅咨询台领取)
第四步:办理《不动产权证书》(具体时间待定)
提交以下资料到嘉峪关市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办理:(地址:嘉峪关市国土资源局二楼办证大厅——和诚东路1511号)
1. 《房屋测绘报告》;
2. 《落宗落户通知单》;(在嘉峪关市国土资源局二楼201室办理)
3. 《房屋交易和产权确认告知单(转让)》;
4. 房屋买卖合同原件一份;
5. 夫妻双方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各一份;
6. 结婚证(离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户口本;
7. 购房收据(或交款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备注:《不动产权证书》需按以上四个程序办理,请住户提前完成第一至第三步流程,第四步流程的办理时间另行通知。
酒钢集团公司公共服务中心
2017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