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酒钢住房新办产权确认流程及需要提供的材料
?一、新办产权确认流程:
取得《房屋测绘报告》→地税局纳税→酒钢咨询台审核资料、抽号→受理→领取《房屋交易和产权确认书(转让)》→不动产中心办理《不动产权证书》
二、新办产权测绘(取得《房屋测绘报告》)提交的材料:(房管局二楼10号窗口办理)
购房发票或收据;
产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房屋分户平面图一份(15号窗口提供);
结婚证(或户口簿)复印件一份(注:如不办理房屋共有无需提供)。
三、新办产权确认需要提供的材料:
1.《房屋测绘报告》;
2.《酒钢职工住房使用证》;
3. 购房收据和职工住房登记申请表;
4. 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5. 夫妻双方结婚证原件、复印件(年满60周岁结婚证丢失者提供户口簿,达到法定婚龄未婚者提供户口簿和户籍证明);
6. 契税完税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7. 其他必要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