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 助
因朋友年前回老家过年,受委托对其家里养的鱼和花帮忙照看。本人于2月14日下午去金色佳苑小区帮忙照看朋友家的鱼和花草,很坦诚告知门口志愿者情况,志愿者让我拨打挂在门房的祁连社区联系电话,电话拨通后一位女士表示在门口登记就可以进入,让小区门口值守志愿者接听电话,但是志愿者无人接听电话,回复他们只是守好门,不让没有证的人进入。无奈之下告知电话中告知社区工作人员门口情况,工作人员让我稍等一下,马上处理。
二十分钟后门口一个志愿者告知我,让我给社区另外一位工作人员回个电话,电话接通后继续解释进入小区的原因,祁连社区工作人员回复不可以进入,我一再解释进去是为了照看鱼和花,但是工作人员回复祁连社区任何特殊情况都没法进入。
因我2月10号下午去上班的时候在小区门口检查处遇到其他小区的人过来帮我小区邻居喂猫,正在小区门口登记;2月14日下午浇花喂鱼无果后,我回家进小区的时候又特意问小区门口值守人员,遇到喂猫喂狗浇花的这样情况怎么处理,我小区门口志愿者回复做好登记就可以进入了。回家后我仔细学习《嘉峪关市关于实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居民小区封闭管理的通告》后仍有问题不明白,在此向各位高人请教:
1:嘉峪关市印发的《关于实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居民小区封闭管理的通告》每个社区或者小区执行的标准为何不一样?
2:嘉峪关市印发的《关于实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居民小区封闭管理的通告》第二条内容:
外来车辆一律不得进入小区,特殊情况由社区和物业公司严格检查登记备案后方可入内,杜绝登记流于形式,请问我这个情况可否算特殊情况?
3:家里花钱购置的鱼和花难道在我们社区工作人员眼里这是大风刮来的,就应该为了防护疫情被饿死或者干死?
以上问题如有高人请帮忙回复一下!万分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