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甘肃省人社厅、财政厅、发改委、工信厅《关于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就业岗位的通知》(甘人社通〔2019〕167号)、《嘉峪关市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就业岗位实施意见》(嘉人社发[2019]408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支持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甘人社明电〔2020〕41号)文件精神,完成了困难企业稳岗返还经办相关程序,现将酒泉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9户企业拟享受困难企业稳岗返还情况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二、公示和受理时间公示时间:2020年7月13日——7月17日,共5个工作日
受理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
三、受理部门及联系方式受理部门:嘉峪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失业保险科
联系电话:0937-6789709 0937-6789722
嘉峪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