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 高空抛物温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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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表于:2021/8/10 8:56:16
  • 来自:甘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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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空抛物不仅是不文明的行为,还会造成许多安全隐患,对他人的人身安全也造成了极大的威胁,严重的高空抛物还要追究刑事责任。《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条第一款规定,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补偿后,有权向侵权人追偿。
为了小区全体业主的安全,嘉恒物业新华服务中心希望业主们在日常生活中能时刻遵守法规并保持警惕,不要有以下行为:
1、要充分认识高空抛物的危害性及肇事者可能承担的法律责任,养成文明的生活习惯,不要高空丢弃垃圾及其它废弃物,杜绝高空抛物。
2、请勿在阳台外沿、窗户外沿上摆放花盆、拖把等搁置物和悬挂物,以免发生高空坠物等意外。
3、高空抛物事关全体业主的人身安全,人人都有监督高空抛物行为的义务,请大家相互监督和提醒。
和谐小区的建设离不开您和您家人的配合与支持!感谢您对嘉恒物业新华服务中心工作的支持和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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