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 【物业服务提升年】《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解读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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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表于:2021/8/25 17:35: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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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已于8月1日起正式实施,该《规定》与你我的生活息息相关,一起了解一下吧!

问:在高层民用建筑公共区域内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有哪些危害?对这类违规行为是如何规定的?


答:近年来,电动自行车火灾呈多发频发趋势,不少城乡居民习惯将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停放、充电,有的甚至停放在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等公共区域,一旦起火燃烧,产生的火焰和高温有毒烟气在很短时间内充满整个空间和通道,导致人员疏散逃生困难,极易造成人员伤亡。禁止在高层民用建筑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对违反上述要求,拒不改正的,最高罚款1万元。

问:高层民用建筑的消防设施日常运行、维护和维修、更新、改造有哪些规定,如何确保其完好有效?

答:建筑消防设施包括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灭火系统、消火栓系统、防排烟系统以及安全疏散设施等。高层民用建筑应当聘请具备从业条件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或者消防设施施工安装企业对建筑消防设施进行维护保养和检测;存在故障、缺损的,应当立即组织维修、更换,确保完好有效。因维修等需要停用建筑消防设施的,高层民用建筑的管理单位应当严格履行内部审批手续,制定应急方案,落实防范措施,并在建筑入口处等显著位置公告。关于高层公共建筑消防设施的维修、更新、改造的费用,由业主、使用人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承担,共有部分按照专有部分建筑面积所占比例承担。关于高层住宅建筑的消防设施日常运行、维护和维修、更新、改造费用,由业主依照法律规定承担;委托消防服务单位的,消防设施的日常运行、维护和检测费用应当纳入物业服务或者消防技术服务专项费用。共用消防设施的维修、更新、改造费用,可以依法从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列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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