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 2022嘉峪关市“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系列宣传活动新闻发布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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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表于:2022/3/15 17:0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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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1日,嘉峪关市召开2022嘉峪关市“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系列宣传活动新闻发布会。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刘鸿博

主持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维护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助力新发展阶段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在广泛征集消费者和社会各界意见的基础上,中国消费者协会确定2022年全国消协组织消费维权年主题为“共促消费公平”,下面对2022年度消费维权年主题相关内容进行发布:

一、年主题涵义

“共促消费公平”具有以下四个方面的涵义:

(一)严格落实法律规定,实现更有保障消费公平。公平是实现消费者法定权益的价值基础。我国《民法典》《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明确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要遵循“公平原则”。近年来,很多消费领域不公平的问题依然存在,且随着消费新业态、新模式的不断出现,消费者要求被公平对待的呼声更加强烈。消协组织要全面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既要在推动解决消费纠纷等常态化工作中促进消费公平,还要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本质要求出发,积极联动社会各方力量,推动完善相关法律制度,共同促进消费公平,让消费者权益法治保障基础更加坚实。

(二)积极引导“科技向善”,实现更深层次消费公平。经济发展、技术进步以及消费业态的快速升级,不同程度上满足了消费者个性化、多样化消费需求。但是资本的“野蛮生长”和“无序扩张”使得一些平台和经营者违背“科技向善”的伦理价值追求,对消费者的消费信息、消费心理、消费行为、消费能力等进行不当采集、筛选、使用,破坏了公平竞争、诚实信用的市场秩序和安全便利、放心舒心的消费环境。共促消费公平就是要强化底线思维,加强监督规制,引导经营者牢固树立“科技向善”的价值理念,促进各类消费业态、模式规范发展,保障全体消费者享有平等的消费权利,摆脱过度差异化和歧视等带来的消费不公,实现更深层次的消费公平。

(三)强化特殊群体保护,实现更大范围消费公平。中央提出要把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作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一项重大任务,“十四五”规划明确要保障未成年人、残疾人和老年人等特殊群体基本权益。共促消费公平是促进全体消费者的消费公平,既要推进基础性、普惠性、兜底性民生保障供给,也要强化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低收入人群等特殊消费群体的保护力度,补齐少数民族地区、农村、乡镇和县域地区消费环境的建设短板,使他们享有均等的机会和平等的身份参与消费活动,在基本公共服务消费需求不断满足的基础上跟上时代消费步伐,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实现更大范围的消费公平。

(四)践行绿色低碳消费,实现更可持续消费公平。消费公平不仅包括代内消费公平,同样包括代际消费公平。2021年底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要在消费领域增强全民节约意识,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共促消费公平是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的具体举措,要倡导消费者积极践行绿色低碳生活和可持续性消费方式,意味着我们当前的消费要为子孙后代的可持续消费负责,更加关注他们的消费公平诉求,为他们留下更多的地球资源,让子孙后代能够与我们一样公平地享有消费权利,实现更可持续发展。

二、年主题目标

(一)凝聚社会力量,推动社会共识,筑牢消费公平社会基础。

(二)加强理论研究,促进制度完善,夯实消费公平法治保障。

(三)突出问题导向,坚持维权主张,加大消费公平救济力度。

(四)强化消费教育,加强宣传引导,壮大消费公平监督力量。

“3·15”期间,主要开展以下活动:

(一)召开“3·15”活动新闻发布会

召开新闻发布会,解读2022年消费维权年主题,宣贯2022年度消费维权目标及重点工作,发布2021年全市消费维权成果和典型案例及 2022年消费预警提示等内容。

(二)联合发起关爱儿童视力防控保护倡议

由市教育局牵头,联合相关部门发出《嘉峪关市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光明行动倡议书》,动员家长、师生,社会各界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增强主动依法维权意识,避免不正确的矫治方法导致近视程度加重,积极参与青少年近视防控产品违法、违规商业营销宣传专项整治行动,有效保障儿童、青少年权益不受侵犯。

(三)开展假冒劣质商品集中销毁行动

3月15日当天,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市消防救援队,组织开展假冒劣质商品及过期变质商品集中销毁行动,清理、销毁一批假冒伪劣商品,对违法违规生产经营行为形成强大震慑,充分展现打击假冒伪劣、维护消费者权益的丰硕成果,不断增强社会各界消费信心。

(四)开展嘉峪关“线下购物七日无理由退货”承诺活动

市市场监管局向全市实体店发出倡议,进行培育,鼓励其主动参与嘉峪关市“线下购物七日无理由退货”承诺活动,激发传统市场消费潜力活力。

(五) 开展“放心消费环境”创建活动

市市场监管局持续引导企业诚信经营,提高辖区经营者和消费者对放心消费创建示范活动的知晓率和参与度,努力营造诚实信用、公平有序的市场交易环境,不断优化消费环境。

(六)开展用心呵护“老”“小”盘中餐安全直播活动

从全市敬老院、学校食堂中各选取1个供餐点,对其持有有效食品经营许可证,落实索证索票、食品留样、疫情防控等制度,从业人员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方面进行直击跟播。调动社会公众力量,广泛参与、共治共享,共同维护”“老”“小”舌尖上的安全。

(七)开展“你消费 我护航”现场检定直播活动

市市场监管局组织计量检定工作人员对抽选的加油站进行计量器具周期检定现场直播。透过直播镜头,市民可以跟着检定人员走进加油站近距离观看加油机检定的过程,从而增进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对计量工作的了解和支持。

(八)开展“携手厚植维权理念 凝聚共识消费安全”宣传活动

为充分发挥结对社区共建志愿服务点、新时代文明实践站阵地作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积极与昌盛社区、人民社区、新城镇野麻湾村新时代文明实践站联合开展“3.15”消费者维权宣传活动。通过宣传活动,使城乡居民进一步掌握理性消费、合理消费、科学消费的知识,不断提高城乡居民的消费维权意识。

(九)开展护航重大活动期间消费安全大整治行动

市市场监管局以线下专项检查为“小切口”,开展农资打假、商标侵权、青少年近视产品违规营销宣传、知识产权专利保护等系列专项检查,严厉打击制售不合格农资、违法违规营销广告、各类假冒伪劣商品、商标侵权等的违法行为,整治各类“搭便车、蹭热点”“打擦边球”“低级红、高级黑”等商业乱象,全力护航冬残奥会、二十大等重大活动期间消费安全。

(十)举办投诉举报处置培训活动

为了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进一步提高市场监管领域投诉举报处置工作人员业务技能,在“3.15”消费者权益日期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举办一期市场监管领域投诉举报处置培训班。通过培训,进一步规范投诉举报处置流程,不断提高投诉调解成功率。

(十一)开展消费信息公示活动

为保障消费者的消费知情权和选择权,有效发挥社会监督、信用约束和提示预警作用,在“3.15”消费者权益日期间,针对全市2021年度投诉热点、投诉举报数量较多、社会影响较大的经营者,向社会发布,以提醒消费者理性选择,降低消费风险。

关于2021年度我市市场监管领域消费投诉及举报办理情况作一通报,并向广大消费者发布消费预警提示和2021年度我市消费维权10大典型案例。

2021年,嘉峪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共登记接收消费投诉2555件,举报747件,合计3302件,较2020年的2865件增加15.25%。全年接受咨询2417件次,投诉举报法定时限内办结率100%,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20.92万元。

一、投诉办理情况

2021年度,嘉峪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接收消费投诉2555件,较2020年的2075件增加23.13%,其中:受理2071件(其中商品类964件,服务类1107件),调解成功1385件,“诉转案”8件,按期办结率100%。

(一)投诉问题分类。从投诉问题来看,在受理的2071件投诉中,受理量较大的问题类别主要有:合同(738件)、售后服务(359件)、质量(265件)、价格投诉(187件),合计占受理总量的74.79%。

(二)商品类投诉。从商品类投诉来看,在受理的2071件投诉中,商品类投诉964件,受理量较大的商品主要有:一般食品(187件)、交通工具(180件)、服装、鞋帽(98件)、家居用品(94件),合计占商品类投诉受理总量964件的57.99%。

(三)服务类投诉。从服务投诉来看,在受理的2071件投诉中,服务类投诉1107件,投诉受理量较大的服务类别主要有:餐饮和住宿服务(359件)、销售服务(131件)、文化、娱乐、体育服务(89件)、专业技术服务(主要是人像摄影服务)(86件)、停车服务(74件),合计占服务类投诉受理总量1107件的66.76%。

二、举报办理情况

2021年,嘉峪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共登记接收举报747件(其中商品类举报367件,服务类举报380件),较去年790件减少5.44%,其中,核查747件,立案17件, 办结747件,按时办结率100 %。

(一)举报问题分类。从举报问题来看,在受理的747件举报中,受理量较大的问题类别主要有:价格违法行为(196件)、食品问题(185件)、其他市场监管领域违法行为(100件)、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94件),合计占举报总量747件的76.97%。

(二)商品类举报。从举报商品来看,在受理的747件举报中,商品类举报367件,举报量较大的商品主要有:一般食品(174件)、烟、酒和饮料(56件)、保健食品(20件),合计占商品类举报的68.12%。

(三)服务类举报。从举报服务来看,在受理的747件举报中,服务类举报380件,举报量较大的服务类别主要有:餐饮和住宿服务(188件)、销售服务(38件)、停车服务(36件),合计占服务类举报的68.95%。

三、投诉热点分析

(一)合同履约、售后服务问题仍突出居榜首。

2021年,合同类投诉738件,位居第一位,与2020年678件相比,同比增加了8.85%。主要集中在儿童、婚纱摄影、汽车、家电、美容美发类合同纠纷。具体多表现为经营者不履约,不按约定提供商品或服务,尤其是个别儿童、婚纱摄影服务,经营者以各种理由拖延,无法将照片按期交付消费者。部分经营者出现问题纠纷后退货退款难,有的甚至恶意卷款跑路,逃避责任。交通工具、家电类售后问题较多,主要表现为经营者售后跟不上、不及时维修、推诿责任或维修不彻底。

(二)预付卡消费纠纷多,维权难。

预付式服务纠纷居高不下,主要原因多为经营者发生关门、歇业、易主、变更经营场所便自行终止服务,或是不兑现承诺,办卡容易退卡难,诱导消费者进行预存充值,未履行事先服务约定,拒绝给消费者退钱或扣除消费者违约金。

(三)质量类投诉仍居高。

质量问题投诉仍主要集中在交通工具类、家电类及服装鞋帽类,如汽车、电动自行车、电视机、冰箱、鞋类等因存在质量问题,经营者没有及时解决,或售后服务不到位等问题。

(四)食品、餐饮安全仍是消费者投诉焦点。

食品、餐饮类投诉仍居前列,餐饮服务投诉量较去年同期略有增长,主要是个别餐饮服务业存在服务质量和饭菜质量等问题。

(五)价格类投诉量增加明显。

2021年十月、十一月因遭遇疫情,物价问题投诉量较多,主要集中在蔬菜、肉类等价格涨幅较大;其他价格类问题主要集中在物业费及停车费,部分物业公司不履行合同约定,额外收取押金或其他费用;部分停车场未明码公示收费标准或对收费方式的投诉等。

四、2021年度嘉峪关市市场监管领域消费投诉信息公示

近年来随着社会各界、各类媒体大力宣传普及消费维权常识和有关法律知识,消费者的维权意识逐年增强,投诉举报数量也逐年增加。2021年度全市市场监管领域的消费投诉,大多数经营者都能积极配合处理、达成和解,消费者表示满意。但仍有个别经营者和消费者的消费纠纷通过行政手段没有得到及时解决,造成了较恶劣的社会影响,如嘉峪关宝贝王国摄影店,嘉峪关韦德健身中心,嘉峪关经典纽约婚纱摄影店,嘉峪关米果儿儿童摄影店,嘉峪关婚礼纪西域美人摄影会馆,嘉峪关尖峰电子产品经销部、甘肃欣蕊摄影器材有限公司、嘉峪关尼佳欣摄影器材经销部(3家为同一经营者)(金额较大)等。市场监管部门鼓励和支持消费者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本期编辑:张娉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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