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查实,该36人团伙所犯各类刑事案件共43起
商报讯近日,嘉峪关市公安局东区分局经过近半年时间的努力,打掉一个36人组成的恶势力团伙。警方查实,该团伙所犯各类刑事案件43起,涉嫌抢劫、盗窃、故意伤害、非法拘禁、敲诈勒索、寻衅滋事、强奸七项罪名,被省公安厅列为恶势力案件挂牌督办。
小盗窃案牵出大“黑帮”
2009年1月8日凌晨0时30分,嘉峪关市酒钢诚信广场值班的保安发现两名男子正在广场东面侧门盗窃电动自行车。见保安上前制止,两名男子掏出甩棍、匕首,一边比划一边狂叫道:“你知道我们的老大是谁吗?你再过来就捅死你。”随后,一名男子被当场制服,另一名将一名保安刺伤后仓惶逃走。
在嘉峪关市公安局东区分局民警的侦查过程中,恶势力渐渐浮出水面。经过侦查员走访排查,这个“老大”的身份逐渐明了起来。“老大”名叫李国勇,经常在嘉峪关市***口一带活动,作恶不少。因每次作案后受害人慑于淫威,不敢报案,致使公安机关并不掌握此人的底细。
2009年1月9日凌晨1时左右,侦查员在某招待所内将李国勇秘密抓获。根据李国勇的交代,其他犯罪嫌疑人张书全及同伙韩某、尹某等也被秘密抓获。在对到案犯罪嫌疑人初步审讯后,东区公安分局刑侦大队感觉到此案不是一般的团伙犯罪案,其背后隐藏着一个大“黑帮”。
控制严格常用外号掩饰身份
根据初步掌握的情况,以李国勇为首的这一恶势力帮派,主要成员均为外来的无业人员。自2005年以来,他们以嘉峪关市文化街为盘踞点,采用暴力手段在嘉峪关市文化路、五一路、新华路、兰新路等区域大肆进行抢劫、盗窃、故意伤害等违法犯罪活动。该犯罪团伙内部组织严密,实施违法犯罪活动分工明确。在管理上,常以所定的“家规”、“家法”严格控制团伙成员的行为,严禁私自行动,违者处以“家法”,如鞭抽、殴打等,帮里成员的一切行动必须征得老大李国勇的同意;其经济来源是开赌场、放高利贷和暴力追债等,供日常开销及挥霍。该团伙实施各种违法犯罪活动时心狠手辣,不计后果。该犯罪团伙人数众多,团伙成员之间为了防止某一成员“掉队”而危及整体,通常用外号或绰号互称,掩饰真实身份,逃避打击。
嘉峪关市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王福文要求全局各部门一定要全力配合分局侦破此案,并下拨专项经费,指示侦办民警一定要不遗余力,深挖细查,打掉这个危害一方的恶势力团伙。
挂牌督办36人先后落网
同时这一案情也呈放到了甘肃省公安厅领导的案头。2009年3月9日,此案被省公安厅列为恶势力案件挂牌督办,并下发了督办通知书。
2009年3月9日,东区公安分局迅速成立了由分局领导挂帅的15人专案组,调集精干力量,全力侦办此案。
从2009年1月至6月,该恶势力犯罪团伙成员李国勇、张西强等36人先后落网,并查实该团伙所犯的各类刑事案件43起,其中抢劫案件12起,盗窃案件15起,故意伤害案件6起,非法拘禁案件4起,敲诈勒索案件3起,寻衅滋事案件2起,强奸案件1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