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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2009/8/24 11:21:37
- 来自:甘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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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住嘉峪关市的无业女子冉燕,自称是某单位工作人员,认识政府部门某领导,以购买装修商业门店给予高额利息及给他人找工作等各种借口招摇撞骗,共骗取刘某等人20余万元。近日,嘉峪关市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对冉燕批准逮捕。 今年6月2日,嘉峪关市公安局刑警支队接到市民朱某、王某报案,称被一名叫冉燕的女子骗去9万元。接到报案后,经过审查,该案当即被立案并进行侦查。6月8日,刑侦人员在建设街区一租住房内将其抓获。经审查,该女子冉燕今年34岁,山东肥城人。
2008年6月以来,冉燕自称是工商局工作人员,并多次向男友母亲朱某“透露”购买、装修、搬迁商业门店,将给予高额利息。朱某即从亲戚朋友处先后借来现金9万元交给冉燕。2009年4月初至5月11日,冉燕自称认识某领导,并称能给他人找工作,多次从曹某处骗取现金98800元。在此期间,冉燕还谎称其亲属为烟草专卖局工作人员,以能够办理烟草专卖许可证为由,从某商店薛某处骗取现金3000元,从某玉器店张某处骗取现金12500元和价值2600元的玉器;冉燕还以男友岳某的父亲住院看病为由,从肖某处骗取现金10000元;后又以购买房子为由从李某处骗取现金10000元。在此期间,冉燕还从孙某所经营的摩托车专卖店中骗得摩托车3辆,价值7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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