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女子在这有礼了!请大家帮忙。。。
2010年5月22日,我在陇达鞋城买了一双价值268元白色漆皮凉鞋(当时找熟人打九折后241元买回),一个月后,发现鞋面多处裂皮,购买时有三包凭证。
发现问题后,我找到销售人员(王姓店长)。她要求收取20%折旧费,我理论半天,勉强同意不收。(我很纳闷,我是因为穿旧了跑来换双新鞋吗?还要收折旧费?好像是质量问题吧?)
由于我原先买的那款号码不全,我重新挑选了另外一款价值208元的凉鞋,被店长告知:这鞋不会再打九折,并且多退少补不可能!多不会退,少必须补!
我要求跟第一双鞋一样打九折,店长当时坐在收银台里面的椅子上,极不情愿的抬头并轻蔑的白了我一眼,说:你有什么资格让我给你打九折!(我真想抽她一大嘴巴子)
为了减少33元的损失(241-208=33),我又添加95元给我母亲买了一双价值128元的皮鞋。(回家后被家人一顿骂,说那么烂的地方又花钱买鞋。现在想想我当时脑袋进水了)
付款时店长拒绝给我开这两双鞋的保修单。理由是退换的鞋再出现任何问题一律不负责!(有没有人听说过这样的霸王条款?)
241的鞋我穿一个月就到处裂缝? 我花的钱里面包括质量,包括服务。
这就是为什么一碗面在外面卖5块,在酒店卖50块的道理。我难道就应该受到这样的服务?
我20出头的年纪,当时不晓得怎么对骂,又气又羞!更不知道怎么对付这个可恶的“荣嬷嬷”。
我很气愤,求各位网友帮忙出主意,该如何维护我的合法权益呢?
[此贴被娅蛋于2010-6-27 3:08:04编辑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