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 市电业局,你敢把紫轩的全部电闸拉掉吗?

  • 不愿透露姓名的砖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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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表于:2010/10/6 23:1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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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初市电业局哭着喊着告着把他们的电接入到紫轩小区,结果接入后为了压缩成本不愿意雇人抄公用表,直接全部装成卡表,还让我们每单元所有的住户自己商议公用电办卡买电事项,没人搭理后给我们住户的公用电来个长期性大停电。现在太阳一下山,小区公共部分伸手不见五指。
做人做事,可以无耻,但是不能无耻到这种地步。

装卡表是先进的技术,但是手段我不敢恭维。一户一表是卡表我并没有不同意见,也认为合情合理。
但是每单元12户一块公用表是卡表,明显就是胡整。这块表落后点的可以人工抄表,每2个月抄一次,1-2人足以轻松抄完。先进点的可以装远程抄表,计算机直接得出结果。这块表让物业来管还是卡表显然是强人所难。
即便是公用部分的电我也不赞成物业来管,物业来管无非就是3种结果:1、钱收不齐继续停着。2、把收不到的钱转嫁到我们能收到的人身上。3、把物业上其他杂七杂八的费用也一并算到电费里让我们交。

电业局来管,用的是他们的电,让他们抄表也在情理之中,难度也不是很大:A区估计2000户总公用电量/2000+单元12户一块表电量/12=个人应缴公电量,这样我们持电卡到电业局买电先缴清个人公电欠费再购电不会不妥吧。如果有些人囤房不住不可能一辈子不住吧,只要住他就要买电,买电前先缴清公电欠费再买电。

《物业管理条例》第四章第四十五条:物业管理区域内,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有线电视等单位应当向最终用户收取有关费用。 物业服务企业接受委托代收前款费用的,不得向业主收取手续费等额外费用。
第五章第五十二条: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有线电视等单位,应当依法承担物业管理区域内相关管线和设施设备维修、养护的责任。 前款规定的单位因维修、养护等需要,临时占用、挖掘道路、场地的,应当及时恢复原状。

请后面那些说什么和电业局没关系的人看清楚上面的条款再说话!!!


在这个世上,缘分总是来回兜转,我们终会于千万人之中遇见我们所遇见的人,亦终会于千万年之中,在时间的无涯的荒野中,没有早一步,也没有晚一步,遇见你,那也没有什么别的可说,唯有轻轻地问一句,哦 你也在这里吗
  
  • zhujz
  • 发表于:2010/10/7 1:0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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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沙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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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感,本人已经入住半年,没有电漆黑一片的小区估计是嘉峪关唯一的,下期的雄关周末曝光曝光看能不能起点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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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allen3660937
  • 发表于:2010/10/7 1: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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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板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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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感,本人已经入住半年,没有电漆黑一片的小区估计是嘉峪关唯一的,下期的雄关周末曝光曝光看能不能起点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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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牧羊人
论坛管理员论坛管理员
  • 发表于:2010/10/7 1:1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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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3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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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道这个小区没有物业站吗?公共部分应该不归个人办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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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兰州大碗牛肉面
  • 发表于:2010/10/7 9:0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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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4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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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卡表砸了接上线不就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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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卩s丶单纯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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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表于:2010/10/7 9:5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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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5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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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强烈鄙视市电业局  

做人不能无耻到这种地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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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夏午阳
  • 发表于:2010/10/7 12:1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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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6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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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前装卡表,是常规做法,无可厚非。作为居民,买卡用电,理所当然。

  让小区买电,没有搭理,那如果不用卡表,用普通表,先用电,再去收费,还有人搭理吗?

  说话要讲道理。骂电业局无耻的人,还有什么是非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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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夏午阳
  • 发表于:2010/10/7 12:5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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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7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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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在,所有的新小区,电表都是卡表,各家各户用电,都是先买电,没有人说有什么不妥。作为集体,应当有人出面给大家办事,而不是只在这里责怪别人。否则,小区黑灯,只好自己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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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夏午阳
  • 发表于:2010/10/7 16:23: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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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10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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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住的是老街区,用的电表是老式电表,与现在的新卡式电表完全不同。

  用卡式电表,先买电,再用电,无可厚非。对于公摊电,我觉得如果有物业,那就应该有物业出面买电。如果没有物业,那就需要居民商议处理了。不管如何,你指责电业公司毫无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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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夏午阳
  • 发表于:2010/10/7 16:4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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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12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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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原文由 狼狼阿狗 发表于 2010-10-7 16:42:31 :
假如你开了一家商店卖商品,找个人不给他开工资他能给你卖货?

电也是商品,如果电业局不花钱委托物业收这个钱,物业能干?你卖动力产品我免费给你打工?

嘉峪关各小区的物业费基本上都是一个价钱,如果一定要物业来收这个电费要么就是电业局委托,要么就是我们的物业费涨价!

让住户自行商议,你先设身处地的假设一下,你愿意不!



   电业公司为什么要花钱委托物业给他收钱?人家只需在自己的营业场所售电,谁想用电,谁来买。物业公司是为居民服务的,如果物业没有让公共设施正常使用,那就是他自己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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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阵清风
  • 发表于:2010/10/7 16:5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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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13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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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把物业公司想的太好了。。现在的物业,都是只收费不管事。物业费一分没少收,有事了你打好几次电话也不见得来给解决。。让物业干这个事情,别想了。。

顺便弱弱的问一下,我住的楼就是装的卡表,可是公用电卡表在哪?我怎么没发现?公用电不是卡表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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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夏午阳
  • 发表于:2010/10/7 17:03: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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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14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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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原文由 极兆网络 发表于 2010-10-7 16:58:14 :
你把物业公司想的太好了。。现在的物业,都是只收费不管事。物业费一分没少收,有事了你打好几次电话也不见得来给解决。。让物业干这个事情,别想了。。

顺便弱弱的问一下,我住的楼就是装的卡表,可是公用电卡表在哪?我怎么没发现?公用电不是卡表吧?



   物业公司不好,你可以指责物业公司,你干嘛指责人家电业公司?用词还那么恶毒。
   公用电是不是卡表,我是看你自己的帖子里说的,我怎么知道你们小区的公用电卡表装在什么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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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夕颜
  • 发表于:2010/10/7 17:0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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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15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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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也在紫轩啊,呵呵 邻居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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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王一真
  • 发表于:2010/10/7 17:2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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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19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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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原文由 *** 发表于 2010-10-7 16:23:49 :
  我们住的是老街区,用的电表是老式电表,与现在的新卡式电表完全不同。

  用卡式电表,先买电,再用电,无可厚非。对于公摊电,我觉得如果有物业,那就应该有物业出面买电。如果没有物业,那就需要居民商议处理了。不管如何,你指责电业公司毫无道理。

  唉,对你无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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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极点外语
  • 发表于:2010/10/7 19:39: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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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3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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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觉得公摊电应该物业去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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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夏午阳
  • 发表于:2010/10/7 21:1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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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5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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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原文由 狼狼阿狗 发表于 2010-10-7 20:52:57 :
物业买是没错,事实上也是如此,但是电业局一律卡表把自己置身事外,物业有10个胆也不敢接过来啊!我就问破小孩,你要是物业负责人这个情况你敢接不?

我们也找过物业了,人家明确的表示电业局装卡表他们不接,损失他们担不起。

小到大街卖菜的菜有烂掉卖不掉的风险,大到银行有放贷收不回来的风险,电业局公摊电同样具有类似风险,但是不管是卖菜的菜烂了,银行的帐死了不都一样再做吗?因为总的来说利润远远高于风险的。



听你的意思,是小区公用电就应该有电业局负担了?他如不负担,就是你所说的“无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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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夏午阳
  • 发表于:2010/10/7 22:0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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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7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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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原文由 狼狼阿狗 发表于 2010-10-7 21:50:14 :
马记者,其实我说的很明白了,你也看得很明白。

我住着当然会掏我应该掏的那一份。我也不会给别人白掏也不会白用人家的电。相信大多数人都是如此。个别人掏不掏、空置的楼公电费用谁掏就是物业和电业局协调的事情,现在电业局一律卡表根本不搭理物业直接停电。

想挣这个钱就要承担这个风险,想挣钱还不愿意承担风险除了垄断行业敢这么做吧。

紫轩4000多户住户,按住满算户均每月电量100元,就算40万,公摊电按每户每月10元算的够多了吧,算4万,大部分人肯定是交的,80%都交,电业局只有8000元收不上来。赚了40万,因为有8000元收不上来就给全区公用电来个大停电你觉得谁无耻?

马记者,我们已经在没有电的楼道中生活了近3个月了。

你可以坐在那很轻松的评论和你没有关系的事情,换个角度你要住在紫轩连物业都找不到的时候你能怎么办?

 

 

 



  有一件事情你应该搞清楚,电业公司不会因为在别的供电上挣了钱,就有在另外项目上贴钱的义务。不能因为在住户供电上挣钱了,他就应该承担公用电的义务。作为用电方,由谁来缴费,是物业部门应该解决的问题,关人家供电部门什么事情?你不觉得你谴责供电局,是找错了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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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夏午阳
  • 发表于:2010/10/7 22:2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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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31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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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原文由 狼狼阿狗 发表于 2010-10-7 22:20:29 :
为什么攻击你的帖子删除,攻击我的帖子保留?

这样做合适吗?我终于明白为什么有大群攻击我的帖子而支持我的帖子少见了。




请你指出来,哪个帖子是攻击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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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夏午阳
  • 发表于:2010/10/7 22:2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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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32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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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论坛上,不同的意见可以辩论,不要恼羞成怒,针对他人搞人身攻击,这样的帖子不可能在这里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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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夏午阳
  • 发表于:2010/10/7 22:3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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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34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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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原文由 狼狼阿狗 发表于 2010-10-7 22:29:06 :
当然有关警察的那个帖子了。我承认在那个帖子说的口气有点过激,但说的是事实,但是很多人绕过我说的问题,避重就轻对我的人品道德素质进行了攻击不是吗?

请你给大家指出来,哪个帖子是需要删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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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夏午阳
  • 发表于:2010/10/7 22:47: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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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37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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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原文由 狼狼阿狗 发表于 2010-10-7 22:38:59 :
文化人,转着圈圈损人,不显山不露水,你就站我立场看看那些回复。

警察啥事没有,我倒是没礼貌了不尊重人了无能了自己不操心了。还需要多指出吗?

刚才那位兄台的帖子说你的和说我的差不多吧。



说你没礼貌不尊重人自己不小心,算是人身攻击吗?
刚才那位兄台的帖子和说你的差不多?差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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