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关机务段西线职工维权倡议书(三)
来源:百度贴吧 2011-05-29 14:54
再在铁路系统中说:为啥乌局的乘务员的月工资都在8000——10000元,而嘉峪关机务段的西线乘务员的工资只有4300左右?为啥乌局的乘务员的月节约奖都在1000——2200元,而嘉峪关机务段的乘务员的节约奖只有220左右呢?这能映射出一个啥道理呢?这能映射出一个啥事实呢?难道能说明兰州铁路局的领导清正廉洁?
西线的工友们,我再告诉大家一个天大的秘密:据乌鲁木齐铁路局总工程师和乌鲁木齐铁路局机务处热力工程师透露,在《关于兰州铁路局向乌鲁木齐铁路局派遣助勤人员的相关协议》中规定,西线乘务员是按照派遣助勤形式运用的,其酬劳是乌鲁木齐铁路局按司机人均7600元/月,节约奖1500元/月,助勤费300元/月;学习司机人均6700元/月,节约奖1000元/月,助勤费300元/月的标准,按175班的标配按月划拨兰州铁路局,而各位现在的收入是何等的低微,这说明一个啥问题呢——兰州铁路局的领导良性昧灭,人性丧失,道德败坏,连职工的血汗钱都贪污!
依据《中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六十条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将劳务派遣协议的内容告知被派遣劳动者。
劳务派遣单位不得克扣用工单位按照劳务派遣协议支付给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报酬。
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不得向被派遣劳动者收取费用。
第六十一条劳务派遣单位跨地区派遣劳动者的,被派遣劳动者享有的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按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的标准执行。
第六十二条用工单位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执行国家劳动标准,提供相应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
(二)告知被派遣劳动者的工作要求和劳动报酬;
(三)支付加班费、绩效奖金,提供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
(四)对在岗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工作岗位所必需的培训;
(五)连续用工的,实行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
用工单位不得将被派遣劳动者再派遣到其他用人单位。
第六十三条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用工单位无同类岗位劳动者的,参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第六十四条被派遣劳动者有权在劳务派遣单位或者用工单位依法参加或者组织工会,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第六十五条被派遣劳动者可以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的规定与劳务派遣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被派遣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情形的,用工单位可以将劳动者退回劳务派遣单位,劳务派遣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
第六十六条劳务派遣一般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
第六十七条用人单位不得设立劳务派遣单位向本单位或者所属单位派遣劳动者。
我们最终要达到的目的:
一、建立合理的劳动体制
依据《中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建立合理的劳动体制
第四章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三十六条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第四十一条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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