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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2013/3/27 14: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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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酒钢职工未就业子女进行技能培训的通知 来源:酒钢集团 点击数:991 发表时间:2013-03-27 10:37:47 字号: 小 中 大 为妥善解决职工子女就业问题,根据集团公司《2013年用工需求及配置计划》,人力资源部于2013年4月份开始组织符合条件的职工未就业子女进行技能培训。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人数 培训人数为400人,其中男性200人、女性200人。 二、报名条件, 1、酒钢职工子女。 2、男性年龄18—28岁(即1985年1月1日以后、1995年7月1日以前出生),女性年龄18—26岁(即1987年1月1日以后、1995年7月1日以前出生)。 3、技校或全日制中专及以上学历(含自考、成人教育[脱产])毕业生。 三、报名安排 1、报名时间:2013年4月8日—10日上午09:00—12:00 下午15:00—18:00 2、报名地点:酒钢嘉华公寓C楼3楼员工管理部(酒钢游泳馆对面) 3、报名要求: (1)职工子女本人携带户口簿、身份证、毕业证、职业资格证书(技能鉴定证)及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照片3张,父母所在单位开具的酒钢职工子女证明(离退休职工子女、遗属及工亡职工子女到德力源公司离退休办公室开具证明,公司级劳模子女到公司工会开具证明,各项证明均需上述单位劳资负责人审核后加盖公章,并报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签字)。 (2)职工子女本人填写申请培训报名表(见附件1)。 (3)已在酒钢各分子公司参加工作或已与各分子公司签订就业协议的,或已安排入厂实习人员,均不再参加本次报名,一经发现取消其培训资格。 四、体检安排 1、2013年4月10日18:30在酒钢嘉华公寓院内查看体检时间、地点及分组情况。 2、体检标准参照酒钢公司员工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五、培训安排 1、4月17日,组织招聘本科及以上学历(不含三本)且符合2013年招聘计划人员(专业目录见附件2)。 2、4月22日,组织其他人员进行为期1—4个月的订单式技能培训。 六、劳动合同签订 1、全日制统招本科及以上学历(不含三本)且符合2013年招聘计划人员(专业目录见附件2),资质审查合格后与集团公司各用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2、其他人员培训结束后,按培训成绩择优推荐,与汇杰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派遣到集团公司各用工单位工作。 七、其他事宜 1、酒钢培训中心负责实施技能培训。 2、本次培训费用由自愿参加的职工未就业子女自行支付,培训中心根据培训时间及培训课程核定收费标准。 3、酒钢纪委、工会负责监督酒钢职工未就业子女技能培训的报名、体检、培训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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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2013/3/30 2:14:19
- 来自:新疆哈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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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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