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 酒泉市首届“康辉旅游杯”金塔胡杨林自行车赛 公告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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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2013/10/25 19:4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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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泉市首届“康辉旅游杯”金塔胡杨林自行车 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金塔县政府 二、承办单位: 酒泉市康辉旅游公司 酒泉市自行车运动协会 三、协办单位: 金塔县公安局 金塔县卫生局 金塔县文体局 金塔县林业局 金塔县旅游局 酒泉美利达自行车专卖店 酒泉捷安特自行车专卖店 酒泉富士达自行车专卖店 酒泉HASA自行车专卖店 四、比赛时间:2013年10月27日 地点:金塔沙漠森林公园(胡杨林) 五、比赛组别:男子青年组23公里胡杨林绕圈赛(16-35周岁) 男子中年组23公里胡杨林绕圈赛(36-49周岁) 男子老年组23公里胡杨林绕圈赛(50周岁以上) 女子组23公里胡杨林绕圈赛18周岁以上 六、参赛资格: 1.参赛者的性别不限、国籍不限,年龄在16岁以上,身体健康,并确定没有患不适宜参加自行车比赛的疾病的单车运动爱好者。 2.凡现役或退役未满两年的省级专业队运动员和中国自行车运动协会、国际自行车联盟职业队注册的运动员不得报名参赛。如参赛须提前告知组委方可获得名次荣誉,但不记名次、不颁发奖金,积分和奖金由此往下类推。 七、竞赛办法: 1.本次比赛为个人赛,每组超过20人取前十名,不足20人取前七名。 2.器材及装备: (1)参赛运动员自备自行车、服装和头盔等器材和装备。 (2)所有参赛运动员的自行车必须符合安全标准,公路自行车和死飞车不得参赛。 (3)参加比赛的运动员必须通过组委会检查,确认自行车符合安全规定。 (4)本次比赛必须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八、奖励办法:每个组别奖励前十名! 男子青年组:第一名8天双飞泰国游 第二名8天双飞海南游 第三名 价值2000元的奖品; 第四名骑行服一件 第五名碟刹一套 第六名骑行头盔一顶 第七名至十名骑行前灯一套 男子中年组:第一名8天双飞泰国游 第二名8天双飞海南游 第三名 价值2000元的奖品; 第四名骑行服一件 第五名碟刹一套 第六名骑行头盔一顶 第七名至十名骑行前灯一套 男子老年组:第一名8天双飞泰国游 第二名8天双飞海南游 第三名 价值2000元的奖品; 第四名骑行服一件 第五名碟刹一套 第六名骑行头盔一顶 第七名至十名骑行前灯一套 女子组: 第一名8天双飞泰国游 第二名8天双飞海南游 第三名 价值2000元的奖品; 第四名骑行服一件 第五名碟刹一套 第六名骑行头盔一顶 第七名至十名骑行前灯一套 九、报名 报名地点:酒泉市康辉旅游各网点(咨询电话:0937-2603177) 美利达自行车专卖店 咨询电话:0937-3920608、18693710040 捷安特自行车专卖店 咨询电话:0937-2660805、13659363289 HASA自行车专卖店 咨询电话:18893571516 富士达自行车专卖店 咨询电话:18993708268 各县市康辉旅行社及各车行,单车俱乐部 报名办法:填表报表报名。 报名时间:2013年10月22日到10月26日 报名费: 每人100元 (包括T恤、饮用水、午餐、保险等) 十、注意事项 1、 参赛自行车须为26寸、27.5寸、29寸自行车,车胎必须使用1.75以上的有齿外胎。所有参赛者须自我保证车辆状况良好并满足比赛要求,任何因车辆质量、状况或使用不当造成的伤害或损失,联赛组委会及主、承办单位概不承担任何责任; 2、 参赛选手需按照现场比赛检录程序确认参赛资格。否则,参赛无效。出发前15分钟停止检录; 3、 在遇到恶劣气候、突发事件或其他不可抗拒原因时,组委会有权采取缩短比赛距离,或终止比赛等应急处理; 4、比赛期间尊重裁判,听从安排,服从判决; 5、运动员必须按规定佩戴大会提供的参赛服、号码牌、号码布,未按规定佩戴者不得参加比赛。 6、所有参赛运动员必须佩带头盔,否则组委会有权取消其比赛资格; 7、对判决有异议的必须在赛后向工作人员提出并解决; 8、参赛运动员必须熟读2013酒泉市“康辉旅游杯”金塔胡杨林自行车赛运动员参赛声明书。 9、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本规程最终解释权归大赛组委会所有。
2013年10月19日
大赛组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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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在前无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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