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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2014/3/14 17:35:50
- 来自:甘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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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很喜欢吃草莓,今天中午下班回家,在昌明街区南口民政局路口,有一男子卖草莓,说是一斤15元,按一斤13元卖,称了一袋一过秤 说是三斤平点,又添了一点,算40元;袋子拎在手里就觉得不够秤,问摊主够不够,摊主保证够秤;回家用电子秤一称,两斤八两还不太到;果断回去找摊主,此人狡辩人多等借口。此男子开挂甘F车牌小货车,大家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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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才发现啊?在马路边和十字路口吆喝便宜卖而且拿着手提的那种杆子称,能给你八两就很不错了,你懂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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