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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2015/1/22 15:32:45
- 来自:甘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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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7日,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发出通知,要求各类广播电视节目和广告应严格按照规范写法和标准含义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字、词、短语、成语等,不得随意更换文字、变动结构或曲解内涵,不得在成语中随意插入网络语言或外国语言文字,不得使用或介绍根据网络语言、仿照成语形式生造的词语,如“十动然拒”、“人艰不拆”等等。由于近几年来社交网站发展迅速,网民的创意迭出,网络流行语的更新也十分频繁,为了跟随时代潮流和吸引眼球,许多广播电视节目还有广告也开始使用这些热词。那么,对于广电总局这一通知,大家是如何看待呢?网络用语理应得到规范,这种网络流行语是部分人群生造并在网络中传播的一种即兴语词,属于“快餐文化”的一种。它们具有随意性和偶然性,其娱乐功能强于实用功能,并不具备推广价值。其次,网络用语往往采用谐音改编的手段,在久已形成熟语或者成语的基础上进行改动,容易在传播过程中造成混淆,对社会通用的母语词汇造成伤害,极不利于青少年儿童学习、使用母语和了解本土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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