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 嘉峪关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1-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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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表于:2015/7/18 12:0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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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嘉峪关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1-2015)

    为进一步发展我市全民健身事业,广泛开展全民健身运动,提高市民的身体素质和健康水平,促进全面小康社会建设,根据国务院发布的《全民健身条例》、《全民健身计划(2011-2015年)》以及《甘肃省全民健身条例》、《甘肃省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1—2015年)》,结合我市全民健身发展特点,制定本实施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市委第十次党代会提出我市发展的“七大战略”为总揽,以建立和完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为目标,以甘肃丝绸之路体育健身长廊为抓手,把全民健身事业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内容,紧紧围绕创建全国“全民健身示范城市”试点工作,进一步强化政府履行公共体育服务的职能,不断提高全市人民的身体素质,着力构建和完善符合市情、覆盖城乡、布局合理、功能完善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保障人民群众参加体育健身活动的合法权益,提高全市人民的身体素质和生活质量,丰富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为推进我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做出积极贡献。
    二、目标任务
    总体目标:
到2015年,城乡居民体育健身意识进一步增强,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显著增加,身体素质明显提高,群众健身场地设施更加普及,全民健身公共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普遍提高,体育公共服务城乡一体化水平不断提升,基本体育公共服务均等化进程显著加快,形成覆盖城乡、比较健全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
     主要任务:
   (一)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明显增加。全市经常参加体育锻炼(每周不少于3次,每次不少于30分钟,锻炼强度中等以上)的人数比例(含在校学生)达到40%,其中城市居民(不含在校学生)达到41%,农村居民(不含在校学生)达到20 %。在校学生每天至少参加1小时以上的体育锻炼活动,老年人、残疾人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比例不断提高。
   (二)城乡居民身体素质显著增强。达到《国民体质测定标准》合格标准的城乡居民(不含在校学生)人数比例达到90%以上。在校学生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合格率为93%以上,优秀率为20%,学生耐力、力量、速度等体能素质明显提高。
   (三)城乡公共体育健身场地设施不断增加。各类体育场地达到400个,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3.0平方米。市、区、乡镇均建起1处以上全民健身活动中心或文体广场(体育公园、健身长廊)。积极推进农民体育健身工程。100%的行政村建有公共体育设施,100%的乡镇建有较高标准乡镇农民体育健身工程。提高各类体育设施的开放率和利用率,形成各级各类体育设施布局合理、互为补充、覆盖面广、普惠性强的网络化格局。
市区的公园、绿地、广场要合理规划,建设健身步道、健身路径等公共体育健身设施。鼓励机关、企事业单位新建、改建全民健身场地设施。
    (四)全民健身活动内容更加丰富。坚持开展经常性、传统性、品牌性的全民健身活动,大力开展田径、乒乓球、羽毛球、篮球、气排球、足球、网球等竞技性强、普及面广的体育运动项目,广泛组织健身操、锅庄舞、太极拳(剑)、传统武术、健身气功、骑车、跳绳、踢毽、门球、钓鱼等群众喜闻乐见、简便易行的健身活动。积极打造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全民健身品牌活动。
    (五)全民健身组织网络更加健全。成立全民健身工作委员会,并给予人员编制及经费保障。建立行业体育协会、单项运动协会和老年人、职工、妇女、学生等人群体育协会。乡镇和社区要普遍建立体育健身站(点),并配备专(兼)职工作人员。全市晨(晚)练站(点)发展到50个,形成遍布城乡、规范有序、富有活力的全民健身社会化组织网络。
    (六)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进一步发展。加大对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的经费投入,全市社会体育指导员达到1000人以上,其中一级以上社会体育指导员达到60人以上。社会体育指导员素质和技能有较大提高,全民健身志愿服务活动普遍开展,基本形成组织落实、结构合理、覆盖城乡、服务到位的全民健身志愿服务队伍。广泛组织优秀运动员、教练员、学校体育教师开展义务健身辅导,形成良好的科学健身指导氛围。
    (七)科学健身指导服务不断完善。建成市级国民体质监测中心。大力宣传科学健身方法,积极开展体质测定、运动能力评估。通过对公民进行日常体质测试,提供有针对性的科学健身指导服务,增强国民体育健身意识,提高全民健身质量和水平。
    (八)全民健身产业逐步发展壮大。加快建设体育健身、体育旅游、户外运动、场馆服务、体育培训、体育认证、健身用品等要素的体育健身休闲市场,形成规范有序的体育健身休闲市场,城乡居民体育健身消费水平进一步提高,体育健身服务从业人员不断增加。逐步将更多的全民健身活动和群众体育比赛采取社会招标、企业冠名和联合开发等形式推向社会、引入市场,培育和形成一批实力雄厚、技术力量强的体育健身服务企业和品牌。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全民健身宣传教育。
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平面媒体、互联网等大众传媒,重要时间节点和志愿服务活动等多种形式,加大全民健身宣传力度,普及科学健身知识。制作播发全民健身公益广告、宣传片、宣传画、出版全民健身科普图书、音像制品,提高公民科学健身素养。
    (二)切实加强青少年、儿童体育工作。市教育局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把增强学生体质作为学校教育的基本目标之一,纳入学校教育考核主要指标。全面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为每一名学生建立体质健康档案。广泛开展“青少年阳光体育活动”,每年至少举办一次全校运动会,积极开展足球、篮球、乒乓球进校园活动,保证学生在校期间每天至少参加1小时的体育锻炼,每个学生都应熟练地掌握两项体育技能。建设和办好市体育运动学校、体育传统校、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和青少年户外体育活动营地。建立全市中小学生体育竞赛制度,每年举办一次全市中小学生运动会,提高学生的速度、力量、耐力等体能素质。要重视儿童体育工作,建立和完善学校、社区、家庭相结合的青少年体育网络和联运机制。
    (三)大力普及城市社区体育。将城市社区体育作为城市社区建设和精神文明创建、社会管理的重要内容,以城市街道和居住社区公共体育健身设施建设为重点,做好规划、加大投入,不断完善社区体育健身环境和条件,为社区居民提供基本体育健身公共服务。街道办事处要有专人负责社区体育工作,采取公益性岗位方式逐步解决社区社会体育指导员待遇。街道体育健身指导站、晨(晚)练点等社区体育健身组织,要积极开展小型多样、经常性的社区体育健身活动。城乡新建、改建、扩建居住区要按照国家有关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设计建设体育健身设施,明确维护资金来源和管理单位。
    (四)加快发展农村体育。各区要将发展农村体育纳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规划,统筹城乡全民健身事业发展,促进城乡体育资源和公共体育服务的均衡配置。将农民体育健身工程纳入民生工程。积极发挥乡镇综合文体站的体育功能作用,利用好农村学校、企事业单位的体育设施和体育人才资源,在传统节日和农闲季节广泛组织农民开展“体育进农村、健康奔小康”等与农民生产生活相联系的群众喜闻乐见的健身活动。办好各级农民体育运动会。
    (五)着力推进职工体育活动。要把职工体育纳入文化建设和精神文明考核内容,依托各级工会组织建立职工体育协会组织、职工体育俱乐部和体育健身团队。机关、企事业单位都要结合单位特点,开展喜闻乐见的职工体育健身活动、体育竞赛。坚持工间(前)广播体操制度,开展体育锻炼标准达标测验和职工体质测试活动。各系统、单位每年至少要举办1次职工体育运动会,提高活动质量,扩大活动影响,促进职工体育的经常化、制度化、生活化。抓好进城务工人员体育活动,提高他们的身体素质和生活质量。
    (六)重视开展妇女健身活动。各级妇联组织要建立健全妇女体育组织,加强对妇女体育健身活动的科学指导。广泛开展适合妇女、家庭等小型多样的健身活动,提高妇女和家庭成员的健身意识,营造浓郁的妇女和家庭健身氛围,为妇女和家庭健身创造自我展示的舞台。
    (七)积极发展少数民族传统体育。少数民族体育健身活动蓬勃发展,全民健身组织进一步健全,少数民族体育骨干队伍不断加强。
    (八)重视发展老年人体育。建立健全老年人体育协会、体育健身俱乐部、体育健身团队。重视办好适合老年人特点的体育活动。公共体育设施对老年人参加体育活动提供便利和优惠。老年人活动中心和社区服务设置适合老年人的体育健身设施。加强对老年人体育健身活动的科学指导,在全社会形成关心、尊重、支持老年人健身活动的风尚。
    (九)大力推进残疾人体育活动。建立健全残疾人体育组织,培养为残疾人服务的体育教师和社会体育指导员。实施“助残健身工程”,为残疾人建设就近方便的无障碍体育健身设施。
    (十)继续推行体育锻炼标准和体质测定标准。继续推行《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和各体育项目《业余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达标活动,建立奖励证章制度,引导和鼓励城乡居民经常、持久地参加体育健身活动,不断提高体质健康水平和体育技能水平。深入实施《国民体质测定标准》,组织开展国民体质监测和全民健身活动状况调查。
    (十一)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遵循“因地制宜、业余自愿、小型多样、就近就便”的原则,强化为群众、为基层服务的宗旨,以“全民健身日”为契机,大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组织开展“全民健身在雄关”群众体育系列健身活动;积极倡导和推广公园体育、街道体育、广场体育、家庭体育、节假日体育和趣味体育,注重示范推广活动与日常健身指导服务活动有机结合,推进群众体育大众化、生活化、长效化。
    (十二)积极参加并办好群众性体育竞赛活动。积极组队参加省级以上综合性运动会和单项竞赛活动。全力办好市级群众体育项目比赛活动。利用大型群体活动效应,带动群众体育活动广泛深入开展。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政府提供基本公共体育服务职责。全民健身关系人民群众身心健康和生活幸福,是综合国力和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政府将全民健身事业纳入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写入政府工作报告,列入财政预算。
   (二)加大财政对全民健身事业的投入。政府在经费、机构、人员等方面加大对全民健身事业发展的支持,充分发挥公共财政的主导作用,将全民健身基本建设经费和全民健身活动经费作为专项支出,列入财政预算,在加大对全民健身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同时,保证全民健身活动经费的增长随着人口和经济的增长而相应的增加,保证每人每年不少于8元的全民健身活动经费。对公益性全民健身事业单位要列入财政预算管理,安排全民健身专项资金。完善财政、税收、金融和土地等优惠政策,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捐资、出资举办全民健身事业。社会力量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用于全民健身事业的公益性捐赠,符合税法有关规定的部分,可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时从其应纳税额中扣除。
   (三)扎实推进公共体育设施建设。将城乡公共体育健身设施建设纳入“十二五”时期城乡建设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新建、改建、扩建居住区时按照国家有关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设计建设体育健身设施,并与居住区的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大力实施甘肃丝绸之路体育健身长廊工程。
   (四)提高体育设施利用率。积极创造条件向公众开放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体育设施。体育系统公共体育场地开放率达到100%,积极争取学校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市政府对向公众开放体育设施的学校给予经费补贴,为学校办理有关责任保险。机关、企事业单位要增强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的责任意识,积极创造条件为群众提供健身服务。
   (五)加强基层体育组织建设。积极发展城乡基层体育健身组织,加强体育总会、单项体育协会、行业体育协会及体育俱乐部建设,加大对农村、基层社区全民健身指导站(点)、文体活动站(点)晨晚练健身站(点)的投入建设力度,每个健身站(点)分布的社会体育指导员至少可以传授两项以上的体育健身技能。市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在经费活动等方面提供支持。
   (六)加强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建设。社会体育指导员是开展全民健身活动的骨干力量和带头人,要进一步完善社会体育指导员技术等级制度,吸引、组织从事社会体育指导人员加入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成立嘉峪关市社会体育指导员协会,做好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和管理服务工作。加快市、区党政机关体育组织队伍建设,为每个单位培训一名社会体育指导员,解决公务员队伍亚健康问题。
   (七)广泛开展全民健身志愿服务活动。动员社会力量积极开展全民健身志愿服务活动,形成以社会体育指导员为主体,优秀运动员、教练员、体育科技工作者、体育教师、体育专业学生和社会热心人士广泛参与的全民健身志愿服务队伍,丰富全民健身的内容,扩大竞技体育的群众基础,形成组织落实、结构合理、覆盖城乡的全民健身志愿服务队伍。
   (八)扶持发展全民健身服务业。不断创新体育健身新方式,积极开展新兴的户外运动,促进体育与品牌赛事、文化、企业、旅游、社区、农村相结合,促进全民健身与竞技体育、体育产业相融合,互相带动、共同发展。扶持大众化体育健身休闲场所运营和体育健身休闲用品开发,鼓励社会力量兴办体育健身休闲产业。加快体育健身休闲专业人才培养,建立和完善体育健身服务规范,提高体育健身科学性、安全性和从业人员服务水平。
   (九)做好全民健身信息、科研和法制工作。加快全民健身公共信息服务网络建设。建立全民健身基础数据统计体系,提高全民健身公共信息服务能力。继续建设社会体育指导员数据库系统,健全健身站点登记制度。依托全民健身活动中心和各类综合性体育中心,建立健全体质测定与运动健身指导站,开展城乡居民日常体质测定、科学健身指导和全民健身状况调查。继续推行《国家体育锻炼标准》,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达标活动。进一步完善全民健身类行政审批制度,加强执法监督检查。
    五、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本实施计划在市政府领导下,建立“政府统一领导、体育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和群团组织各负其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机制,动员和整合各方面力量,形成推动全民健身工作的合力。
   (二)明确工作责任。依照国务院《全民健身计划(2011-2015年)》和甘肃省《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1-2015年)》,制定嘉峪关市的《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1-2015年)》。市发改委、财政、教育、民政、建设、农林、民委、文化、卫生、公安、科技、环保、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国土资源、工商、税务、旅游、老龄委等部门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等群众团体要根据各自在《全民健身计划》中的职责,共同做好组织实施工作。各部门、各行业、各企事业单位要依照本计划,结合自身特点,制定相应的全民健身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
   (三)加强成效评估。由体育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不定期对本计划实施情况进行检查指导,并在2014年对全民健身实施计划进行全面评估,评估结果报告市人民政府和上级体育行政部门。市人民政府把全民健身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精神文明建设考核内容,定期听取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并对为全民健身事业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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