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 呼格吉勒图墓志铭

  • 阳光
楼主回复
  • 阅读:2670
  • 回复:3
  • 发表于:2015/11/11 18:31:16
  • 来自:甘肃
  1. 楼主
  2. 倒序看帖
  3. 只看该作者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嘉峪关社区。

立即注册。已有帐号? 登录或使用QQ登录微信登录新浪微博登录

呼格吉勒图墓志铭全文:
呼格吉勒图,内蒙古呼和浩特人。一九七七年九月二十一日生。十八岁时,危难攸降。蒙冤而死。
一九九六年四月九日夜,一女子被害身亡。呼格报案。被疑为凶手。后不堪严刑而屈招。被判死刑,六月十日。毙。
呼格负罪名而草葬于野。父母忍辱十年。哀状不可言。二零零五年十月。命案真凶现身。呼格之冤方显于天下。令华夏震惊。然案牍尘封无所动,又逾九年。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再审。二零一四年十二月十五日宣布呼格无罪。
优良的司法,乃国民之福。呼格其生也短,其命也悲。惜无此福。然以生命警示手持司法权柄者,应重证据,不臆断。重人权,不擅权,不为一时政治之权益而弃法治与公正。
今重葬呼格。意在求之,以慰冤魂。
特立此碑。
中国政法大学江平教授撰
中国书协理事刘俊京敬笔
二零一五年三月二十二日
来自手机版
  
  • 烟雨雄关
  • 发表于:2015/11/11 18:38:48
  • 来自:北京
  1. 沙发
  2. 倒序看帖
  3. 只看该作者
愿死者安慰在天国开心,也不知道制造冤案的公,检,法,办按人员怎么处理了,
来自手机版
(1)
(0)
阳光
阳光: 这帮舔屎狗,因为“人大”二字竟要严格审查,因为“派出所”三字竟然不予通过,实乃社会进步滴败类,人类文明滴渣渣!
阳光
阳光: 嘉峪关论坛,只是以网友论坛之名敛私财,难尽社会公众之责,蝇营狗苟必难长久,终将会被时代潮流所唾弃!
  
帖子已过去太久远了,不再提供回复功能,请勿尝试回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