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关某房地产公司,有一处几千平方米的空地,由于自身原因,一直处于未开发状态,原址被建筑垃圾与生活垃圾长期覆盖闲置,2015年4月我公司由于业务需求联系该房地产公司希望承租此场地举办活动,该房地产公司当时同意我公司对场地进行平整举行活动,由于清除建筑、生活垃圾以及平整场地成本较高,当时我公司提出签署此年度另外两个节会后续的租赁协议用以收回部分成本,此房地产公司当时回复需要等节会举办活动前再签协议,当时我公司轻信了此房地产企业的口头承诺,花费七万多元对垃圾场进行了平整。
2015年9月当我公司按约定再次就签署租赁协议一事按约前去洽谈时,该公司负责人却表示此场地以后不会租与任何人进行商业活动,且该房地产董事长斩钉截铁的表明“我们绝对不外租!”。鉴于该房地产董事长的“深明大义”以及该场地可能第二年要进行建筑施工的原因,我公司对该场地作为失败的投资进行了亏损处理。之后该场地在我公司清理平整的基础上逐渐形成了免费的大众停车场,发挥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对此我公司觉得比较欣慰。
然而在今年2月底,该房地产公司开始将此场地变成了收费停车场,得知消息后我公司随即与其进行商谈,希望取得租赁该场地的租赁权,该公司表面应付,背后却使出 “高超的幕后来回询价”手段,不断抬高租金,随后告知我公司场地已经租给其他公司了,随后我公司负责人认为如果按照该房地产公司董事长2015年8月所答复的该场地以后不会租与任何人进行商业活动处理,我公司能接受这个地方成为一个免费的停车场,但是如果说该房地产公司说话出尔反尔,把我公司投资平整的场地租出去经营,就应该给予一定的补偿,当然此房地产不补偿也没办法,毕竟没有任何法律合同。
2016年4月1日11时,我公司负责人再次到此房地产公司某总经理的办公室表达了我公司能否对于场地给予适当补偿的诉求时,该房地产公司某总经理居然态度非常蛮横的说“是我让你们把垃圾场平整了吗!不要企图要挟我们!”。我公司负责人说“既然这样,我们把事情经过,发到网上让公众评判一下。”该房地产公司某总经理立刻拍案而起狰狞的说“我警告你,如果你敢给我们企业造成负面影响,我让你们全家都不得安宁。”随后把我公司负责人连推带搡的推出办公室并指着走廊楼梯说“赶快滚出去,从今以后不要再上这个楼!”
一个以经营诚信口碑良好示人、鼎鼎有名的房地产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出尔反尔,并且使用黑社会式的口吻进行要挟,在此,我们不禁想问:“你们企业的诚信去哪了!你们的董事长和总经理的素质去哪了!”
试想,如此企业,如此领导,如此人前一套,背后一套,如此无视于对方合理诉求与利益的面孔,又怎么可能对其他单位或个人善以待之,又如何能够取信于民,诚信经营呢?!最后,我们还想请问该公司领导,你们所说的让别人家庭不得安宁的手段是怎样的呢?你们之所以有恃无恐放出狠话的依赖和胆敢在法治社会威胁恐吓他人的背景又是如何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