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创业新秀、新锐
创客的通知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进一步优化创业创新创造发展环境,释放全社会创业创新创造新动能,根据《甘肃省“百千万”创业引领工程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决定评选创业新秀、新锐创客,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标准
(一)创业新秀
1.创业主体规范经营,无不良经营行为记录,无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事件,无失信行为记录;
2.成立时间不超过3年;
3.具有行业影响力、领先性的创业项目;
4.带动就业人数20人以上,并稳定持续就业一年以上;
5.年营收200万元以上。
(二)新锐创客
1.创业主体规范经营,无不良经营行为记录,无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事件,无失信行为记录;
2.成立时间不超过2年;
3.带动就业人数5人以上,并稳定持续就业一年以上;
4.年营收50万元以上。
二、评选方式
符合条件的创业主体到市人社局创业服务科登记并提交资料,对确定为创业新秀、新锐创客的予以奖励。
申报时间:2022年5月11日-5月25日
联系人:王瑾
联系电话:0937-6789710
地点:市人社局综合办公楼3楼西侧3027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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