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2-145
本招标项目嘉峪关市人民政府镜铁区曙光社区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已由 嘉发改投资发【2016】136号文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和招标人为嘉峪关市人民政府镜铁区,建设资金来自 多渠道筹措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一、项目概况 (一)建设地点:嘉峪关市广汇小区大门右侧
(二)招标范围:新建标准化社区服务中心一座,建筑面积1443.99平方米。
(三)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四)质量要求:合格
(五)计划总工期:304日历天
计划开竣工日期:2016年9月30日——————-2017年7月30日
(六)投资概算:450万元
二、资金来源 :多渠道筹措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申请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资质,建造师具有贰级及以上 资质(格)并具有同类工程相关专业,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 及以上技术职称。
(三)根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34条之规定: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