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嘉峪关市民马国菊,女,是宏飞驾校的学员。于2015年9月9日8点左右,在宏飞驾校练车,户同江教练将科三练习车辆交给马国菊(当时马国菊学习的是科二项目)教练本人不在车内陪练,在倒车入库项目练习倒车时,操作不当将车驶入树沟中导致事故的发生。
事故发生之后,户同江和武成刚教练先去修理厂修车。在修车期间,我由于身体疼痛难忍,要求武成刚和户同江教练开车送去医院检查。随后,武成刚和户同江教练驾驶出事车辆将我送往嘉峪关市人民医院进行检查,检查结果是胸十二椎压缩性骨折,才知道受伤程度的严重性,由于市医院做不了此次类型的手术,当天晚上我被送往酒钢医院,于2015年9月11日进行手术治疗。
在住院期间的十多天里,两位教练不露面,也不见驾校其他人询问此事,。家人去驾校协商无果,为了保护个人权益向法院起诉,主张自己的权益。由于事故的严重性,在酒钢医院手术住院期间,我平躺在床上四个月之久,吃喝拉撒全在床上,必须在家人的辅助下才能完成。在这么严重情况下,驾校推脱责任,否认事故是在宏飞驾校内发生的,一点担当责任都没有,这种行为做法真的是令人发指!
事故发生两年多,由于体内钢钉对身体造成影响,所以于2017年12月11日在酒钢医院做手术,将体内钢钉取出。在这两年多的时间里,我与驾校发生多次起诉案件,要求得到相信赔偿,但是由于驾校毁灭证据,最后导致我败诉,没有得到应有的赔偿。
希望有公道的人出来评评理,这种行为是不是太过分了。我及家人希望能得到宏飞驾校及教练一个合理的解释,拿出诚意,还我一个公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