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 小区公共区域车位该属谁所有?

  • 依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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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表于:2018/6/9 10:33:15
  • 来自:甘肃
  1. 楼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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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南市大河锦绣城的一位住户,在买房的时候,开发商没有说车位要卖,说要修地下停车场,地上的停车场是公用的。结果地下停车场没修。后来开发商为了促销,打出买房送车位的广告,把地上停车场的地锁全都升了起来,业主们也给相关部门反应过,开发商改口说地上车位是要出租的,大家就把车停到了两个地锁中间,还是没有人买,现在开发商和物业又想出新的办法,把两个地锁中间又加了个桩子,强制大家买车位!请问大家这个事是哪个部门管?难道就由开发商这么欺负业主吗?


  
  • 懂与伴?
  • 发表于:2018/6/9 12:0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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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沙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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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就是变相的让业主购买车位,逼住户,这种开发商太坑了
装逼者收起你们的狗脸滚!
  
  • 彼岸花开
  • 发表于:2018/6/9 12: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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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板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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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坑人了,开发商的房子真是没保障,随意制订游戏规则,目的只有一个,就是想方设法让你交钱。
尽人力     听天命
  
  • 钢铁穷苦人
  • 发表于:2018/6/9 13:2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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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3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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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部分无用管不了个小区老百姓没法活了
  
  • 皮皮虾
  • 发表于:2018/6/9 15:2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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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4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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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城物业,就是垃圾物业,,不作为,
  • 罗汉
  • 发表于:2018/6/9 20:3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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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5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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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区域属于业主所有,
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
  • 中国力量
  • 发表于:2018/6/10 9:2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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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6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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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可以拆除!
家和万事兴
  • 农民工
  • 发表于:2018/6/10 10:55: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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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7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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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一般的垃圾
  • 小丫
  • 发表于:2018/6/10 13:0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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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8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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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尚世家,和你们一样一个物业,一种操作方法。买房时候买房子的小姑娘再三说了是免费的,可以合同里没有,我们都被蒙了
  • 百姓心声
  • 发表于:2018/6/10 14:3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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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9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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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砸了。
  • 发表于:2018/6/10 15:3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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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10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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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事拆了他,相关法律有规定的,地面上的车位归业主所有,不用怕
城东边人
城东边人: 听说的,一般来说,开发商买地一大块,卖房子时要把地块钱全部分摊到所有房东头上的,地上没卖的公用事业用地,及出租或其它收入应该说是广大业主的权益,但是业主是散沙,胆小,是说不过打不过。没有靠山, 如果说开发商、物业是同一人,那就更没法了,           成立业委会可能会好些,但要能人、强人才能行。       
2018-06-11 09:26:45 回复
来啊,打我啊
  • 甜心贝贝
  • 发表于:2018/6/11 8:4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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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11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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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小区太荒凉了,出了小区门就是戈壁滩
  • 人间
  • 发表于:2018/6/12 9:1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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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12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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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公共车位归业主所有,现在物业都要上天了!业主们可以联合起来,换了物业公司!这什么世道,很多小区的物业竟然比业主厉害,换了它!
  • 阿牛
  • 发表于:2018/6/12 11:2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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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14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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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地面停车位是由开发商依照行政规划建设的物业附属设施,实际上并无建筑物,其本质属于土地使用权,不能办理产权登记。开发商将商品房向业主出售后,建设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归属全体业主。因此,地面停车位的权益作为附属设施归属于全体业主,其性质与其他公共附属设施性质并无不同。开发商有义务按照规划修建小区附属设施,但并非依据规划建设的附属设施都归开发商。因此,地面停车位属于业主共有的土地使用权的范畴,其权益归属于全体业主。
  • vjkbvhj
  • 发表于:2018/6/13 15:1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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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15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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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的     给物业说    物业不让停直接砸掉
  • 狼毒花
  • 发表于:2018/6/14 9:5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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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16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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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自行拆除,要么就堵钥匙孔、八磅铁锤砸掉。
在背后称赞我们的人就是我们的良友。
  • 狼毒花
  • 发表于:2018/6/14 9:5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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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17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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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公司跟法盲一样!法盲有钱任性但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
在背后称赞我们的人就是我们的良友。
  • 狼毒花
  • 发表于:2018/6/14 1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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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18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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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物权法》出台前,车位归属权争议很大,2007年《物权法》出台,对车位归属争议有明确的指导作用。

一、“专有”车位与“共有”车位

从物权法的规定看,住宅区中的车位有“专有”与“共有”两种不同的权属。专有的车位,建设单位有权处分,共有的车位,属于全体业主。那么,哪些车位属于专有,哪些属于共有?如何区分这两种不同权属的车位?

通过理解《物权法》第七十四条,我们可以知道: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这部分车位产权是属于建设单位的。

而“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这部分车位属于规划外的车位,属于共有车位。

由此可以得出一个明确的结论:规划内的车位,产权属于建设单位,规划外的车位,产权属于全体业主。

而判断一个车位是规划内的还是规划外的,只能依据规划文件,主要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其附图。附图上标示的车位,是规划内的车位;附图上未标示的车位,是规划外的车位。
在背后称赞我们的人就是我们的良友。
  • 〔北岛迷途〕
  • 发表于:2018/6/14 14:4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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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19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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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不说,楼主的照片治好了我多年的颈椎病。
  • 黑骸
  • 发表于:2018/6/15 17:0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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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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砸掉啊,物业找你你就报警,合同上没写
二维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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