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 这种危害公众安全的畜生,严重处理。不然这种事还会继续发生,我们期待结果,处理结果象全市人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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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表于:2018/11/20 14:00:09
  • 来自:甘肃
  1. 楼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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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危害公众安全的畜生,严重处理。不然这种事还会继续发生,我们期待结果,处理结果象全市人公布。
来自手机版
  
  • 狼毒花
  • 发表于:2018/11/21 21:10:15
  • 来自:甘肃
  1. 17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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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事结果实际上都不需要等这么长时间,第二天就该公布处理结果。除非有除非
在背后称赞我们的人就是我们的良友。
  
  • 狼毒花
  • 发表于:2018/11/21 21:13:16
  • 来自:甘肃
  1. 18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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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沈阳三起拉拽公交车司机行为当事人被判刑,引起关注。

  很多网友留言,对于这种对公共安全造成 巨大风险的行为,就得给予重罚,让其为自己的错误买单,并以此教育、警示、震慑其他人。

  人人皆知,公交车司机的安全驾驶、专注驾驶,关乎一车乘客的安危,关系到道路安全。然而总有一些乘客,把“路怒”的不良情绪、行为,带到公交车上,与公交车司机对骂、掐架甚至殴打司机、夺方向盘,造成了严重后果。

  公共安全需要人人遵守规则、敬畏规则。近些年来,经济高速发展、社会剧烈变革,我们的生产生活方式都发生了很大变化,但就相应的规则意识、边界意识来说,有些人还是比较淡漠,旧行为、旧习惯还有一定惯性。比如说,住楼房,从高空往下抛垃圾;遛狗不拴绳,养狗养烈狗;开车脾气大,一旦不顺就路怒,把公路当赛车道,追来别去……不一而足。

  规则意识的养成,单靠道德说教、公德熏陶、自觉自律难以完成,必须依赖于制度建设,通过强制手段引导,让人趋利避害。比如针对一些在公共交通工具上不能控制自己情绪的行为,就应该及时制止,事后追惩;对于这样的乘客,建立黑名单制度;对其他潜在影响公共安全的行为,和个人征信系统关联等等。通过制度的刚性约束人的行为,倒逼形成规则意识。

  法律是守候公共安全的最好武器。以频频发生的公交车司乘冲突案例为例,细究一下,虽然在刑法上我们有危害公共安全的明确法条,但在实际司法实践中,对没造成严重后果的,极少诉诸法律。面对和乘客的冲突,有的公交公司甚至设立“司机委屈奖”,鼓励司机默默忍受,这也纵容了一些素质低下、易怒乘客的行为。

  对影响公共秩序、公共安全的行为,应该依法管理,不能姑息;夺方向盘、打司机,视满车人的生命安全为无物,对这样的人,决不能轻易放过。

来源:《人民日报 》2018年11月20日第13 版,作者:鲁平
在背后称赞我们的人就是我们的良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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