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经过:2020年5月19日上午本人前往建行新南支行(建设路新华超市斜对面)办理车辆ETC,本人到达时间为10:30分,车辆停靠在建行新南支行门口向北5米处的一空闲车位,停车后本人向银行工作人员发微信告知我已到银行(微信记录信息发送时间为10:30分),本人进入银行后有专人办理ETC,因本人已有信用卡,银行工作人员进行了身份证信息和行驶证信息在平板电脑的录入后,随即到车辆旁进行车辆拍照,当时时间为10:35分,此时本人发现在雨刮器下方有收费人员贴的时间标记,上方记录时间为10:20,因前几日看到有车友反映存在路边停车收费人员将时间提前的情况,本人特意留意了一下,确实发现有这个问题,银行工作人员拍完车辆照片后,在车内安装好了ETC,当时时间为10:42分,10:43分本人驾车离开车位,收费员在路口处,本人随即开车前往收费员处,收费员告诉我收费3元,本人随即问到:是怎么收费的?收费员答:15分钟以上收费。本人问:我没到15分钟,我现在表上的时间是10:44分,你的时间是多少?收费员答:也是10:44分。本人又说:我停车时跟银行工作人员发了微信显示是10:30分(并让其看微信记录),费我给你交,我要向政府部门反映此事。收费员未吱声,本人记错了收费金额,微信扫码支付2元,收费员说了句:是3元,怎么付了2元。随即转身就走,我叫住了他,说到:3元我付给你,我听错了,但你们不止一次出现这种情况,我已拍照(实际未拍,微信有记录),会向有关部门反映。随即本人又扫码付了1元,这时,收费员俯身看了下我车牌,并在手上写下了我的车牌号。很简单的一件事,却令人深思:既然收费定了标准,作为公民大家固然会守规矩,当每个人都在遵守这个规矩的时候,收费员却在行使权力时蓄意破坏规矩,可知收费员的行为并不代表个人,一定程度上是对公信力的一种损害,希望政府有关部门加强管理,提升收费员的认知能力。其次,也提醒广大市民加强监督,事虽小,但不能听之任之,任其泛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