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十字路口时注意到很多非机动车看转向信号灯过马路。
这样做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
1.转向信号灯是给机动车驾驶人的指示,而不是非机动车;
2.机动车右转无需指示。
试想在右侧车道的非机动车左转过马路正好赶上机动车道右转,后果不堪设想!
最初施行这一做法的是酒钢厂区里。但是市区和厂区还是有区别的。厂区里的交规不适用于市区里。
为什么交通疏导人员默许了这种做法?应当立即纠正这一做法。
正确的做法应该是绿灯直行过马路,再等下一个绿灯信号指示直行。
并且应当增设非机动车左转等候区。
补充:昨日骑车路过胜利路与建设路交叉路口。一快递三轮车按绿灯指示从斑马线骑到对面,但是他没有给后方车辆任何提示,以至于挡住了我的正常行驶以及后方车辆的正常通行。希望加强交通法规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