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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2011/6/20 22:00:58
- 来自:甘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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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街南小区(新小区)的停车场收费涨价了,电动车收费从以前的15元/月涨到20元/月了,从6月1一开始执行的。好像没有听说物价局有新文件下发提高电动车存车的收费标准吧。 “反正老板说了。从6月1号开始,电动车20元/月,要么老板没钱挣”!一墙之隔的旧的小区,还是15元/月,为什么那个车场就停得满满当当,这边的新小区就车停的的稀稀拉拉呢?为什么居住在这边小区的居民把车要隔墙停到那边的停车场呢?再者,收费还有个标准呢吧,凭什么就敢无视物价部门的要求随便涨价呢?!仅仅凭你自己所说的“酒钢贵友的说你不挣钱的话就涨价么”?!如果这样,嘉峪关市物价局可以可以解散回家了,不是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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