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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原文由 饭大 发表于 2012-6-6 17:22:41 : 这种情况LZ还是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权吧!狂犬病潜伏10年的可能性基本为0,通常都是一周到一个月之内就会发作。大夫给你这么说有点危言耸听,而且狂犬病的治愈率也基本为0,所以不存在后遗症的问题。LZ不要太担心,携带狂犬病毒的病狗病征很明显,具有明显的攻击性,畏光,眼神涣散,夹尾巴等。遇到这样的狗大家一定要保护好自己不要被咬。被狗咬了一定要在第一时间用大量的肥皂水清洗伤口。72小时之内接种疫苗。希望每一个养狗的人都看好自己的狗,不要带入公共场所! 谢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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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狗的就是无德 有的狗不仅咬人不说 还到处拉尿 严重影响城市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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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峪关到处都是遛狗的,有些狗还算温顺主人也有素质牵着走。可有些狗脾气大主人也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放开了跑追着人咬。咬着大人还能好办,要是要到小孩子就心疼死了。建议公共场所最好别让宠物乱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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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原文由 ヅ執子之手゛ 发表于 2012-6-6 23:40:37 :
引用:原文由 一棵大柳树 发表于 2012-6-6 12:05:01 : 起诉;精神损失费10万元。养狗的太可恶了。 你妈养了你,你到社会上装傻充愣的,影响市容,是不是你*也够可恶的?
说孩子被狗咬了怎么办,你告诉人家起诉就行了,为啥说养狗的可恶?
难道所有的狗狗都找惹你了吗?
如果是,你自己想想吧,连狗都看不惯你,可见你的人品差到什么地步了!
如果不是,你的眼里连狗狗都容不下,你还能容得下谁?
记住了,地球不仅仅是人类的,也是动物的!
你还有我,还有所有人,也只不过是个高级动物!
[此贴被西部牧民于2012-6-7 6:53:11编辑过]
养狗的可恶(就事论事,就说这件事),确实可恶。原因有以下几点:作为一个火锅店,经常有狗出入,我想您的防疫措施再到位,也难免不让人质疑一个食品店面的卫生状况。其二,作为狗的主人,对狗的行为是要负连带责任的,尤其是在狗的行为侵犯人的法益时。其三,虽然说世界是各种动物共有的,大家都是人,比别的动物高级也是事实,只是我见人养动物的,基本上没有动物养人的。这说明人与其它动物之间的关系本就不是对等的,过分强调其它动物的地位多少有点不现实。从来都是人为了多种利益猎杀动物的。很少见动物组织起来侵犯人类的!其四,狗听不懂人话,你说人话它也不一定听懂,犯了错不认账了你也没有办法。可以理解。但狗主人,应该是人,不应该听不懂人话,不明事理。其五,如果人的权益与狗的权益发生冲突的时候,我想正常人是不会将狗的权益放在首位的,因为这是人类社会,不是狗类社会。不提倡为了人的利益侵犯狗的权益。但更反对,狗侵犯了人的权益,还要放过养狗人的过错行为!其六,明显存在管理过错,反倒倒打一耙,死不认账,这跟狗咬了人后再自个跑开有何区别?不应该是狗性大于人性!? 以上是个人观点,不到之处望见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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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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碰到不认账的狗主人处理非常简单: 盯准他的地址,自己养一条大狗,饿上几天不喂,再打几棒子,直接放到他家里,咬死他全家,然后也不承认! 或者当着他的面,直接把咬人的狗煮了!用刀逼着让他吃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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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旧帖的长痔 疮,大鸟我觉得吧,被狗咬这样的事呢,嗯,这亏怎么也不能吃,我见意你直接咬回来。 [此贴被墨涂于2013-1-24 9:32:27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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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原文由 網上飛 发表于 2012-6-6 10:54:08 : 我也觉得应该去法院起诉! 此事要快速的起诉,时间长了就不好取证了。在当时就应该将狗扣留在派出所,防止将狗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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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原文由 饭大 发表于 2012-6-6 17:22:41 : 这种情况LZ还是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权吧!狂犬病潜伏10年的可能性基本为0,通常都是一周到一个月之内就会发作。大夫给你这么说有点危言耸听,而且狂犬病的治愈率也基本为0,所以不存在后遗症的问题。LZ不要太担心,携带狂犬病毒的病狗病征很明显,具有明显的攻击性,畏光,眼神涣散,夹尾巴等。遇到这样的狗大家一定要保护好自己不要被咬。被狗咬了一定要在第一时间用大量的肥皂水清洗伤口。72小时之内接种疫苗。希望每一个养狗的人都看好自己的狗,不要带入公共场所
是这个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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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原文由 饭大 发表于 2012-6-6 17:22:41 : 这种情况LZ还是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权吧!狂犬病潜伏10年的可能性基本为0,通常都是一周到一个月之内就会发作。大夫给你这么说有点危言耸听,而且狂犬病的治愈率也基本为0,所以不存在后遗症的问题。LZ不要太担心,携带狂犬病毒的病狗病征很明显,具有明显的攻击性,畏光,眼神涣散,夹尾巴等。遇到这样的狗大家一定要保护好自己不要被咬。被狗咬了一定要在第一时间用大量的肥皂水清洗伤口。72小时之内接种疫苗。希望每一个养狗的人都看好自己的狗,不要带入公共场所! 解释的非常清楚,可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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