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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2012/6/6 10:4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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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月五日晚十点左右,老婆带孩子到昌盛街旁边一自助火锅店去拿忘在那儿的包,刚进门就被一只小狗把左手咬破了,狗主人夫妇怎么都不承认是他家的狗咬的,最后报了警,狗主人只愿出200元钱,最后调解无效,预防针也没打上警察写了个狗主人信息的条就各自回家了,。今天早上去打了狂犬疫苗费用是346元,现在又去打破伤风针去了。据大夫说狂犬病毒有10年的潜伏期,说不上还会留下后遗症。对于这种养狗又不愿负责任的人我不知道该如何对付,是私了?还是去法院起诉?大家给我出个主意! [此贴被網上飛于2012-6-6 10:48:14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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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2012/6/6 11:36:12
- 来自:甘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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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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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情况下没啥问题,但是及时去打疫苗是必要的。去起诉狗主人是必须的!
政府部门也该管管满大街的狗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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