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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2012/6/6 10:4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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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月五日晚十点左右,老婆带孩子到昌盛街旁边一自助火锅店去拿忘在那儿的包,刚进门就被一只小狗把左手咬破了,狗主人夫妇怎么都不承认是他家的狗咬的,最后报了警,狗主人只愿出200元钱,最后调解无效,预防针也没打上警察写了个狗主人信息的条就各自回家了,。今天早上去打了狂犬疫苗费用是346元,现在又去打破伤风针去了。据大夫说狂犬病毒有10年的潜伏期,说不上还会留下后遗症。对于这种养狗又不愿负责任的人我不知道该如何对付,是私了?还是去法院起诉?大家给我出个主意! [此贴被網上飛于2012-6-6 10:48:14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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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2012/6/6 23:40:37
- 来自:甘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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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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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原文由 一棵大柳树 发表于 2012-6-6 12:05:01 : 起诉;精神损失费10万元。养狗的太可恶了。 你妈养了你,你到社会上装傻充愣的,影响市容,是不是你*也够可恶的? 说孩子被狗咬了怎么办,你告诉人家起诉就行了,为啥说养狗的可恶? 难道所有的狗狗都找惹你了吗? 如果是,你自己想想吧,连狗都看不惯你,可见你的人品差到什么地步了! 如果不是,你的眼里连狗狗都容不下,你还能容得下谁? 记住了,地球不仅仅是人类的,也是动物的! 你还有我,还有所有人,也只不过是个高级动物! [此贴被西部牧民于2012-6-7 6:53:11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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