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看到润泽园物业给出的几点解释觉得很可笑:
1、你们既然有收费文件那就在小区门口将甘肃省出台的收费文件标准予以公示。
2、关于在单元门口放置垃圾桶你们说业主不同意?敢问这是你们自己的想法还是业主的想法?有没有在小区内做过问卷调查???
3、单元门的保修期是一年?大部分业主在第一年都没有住进来搬进新家的时候门就是坏的,你们所说的业主人为损坏简直是无稽之谈,谁一天闲的没事干在楼下把自己的门砸坏?简直就是你们在招标时的工程质量问题。
4、物业费服务内容包括:公共区域的保洁、保安、绿化、房屋及小区公共设施的维护、小区日常管理等。平时大家所交的物业费,并不包含小区的公共设施所产生的电费和水费,并且公摊水电费也是嘉峪关市发改委物价部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统一确定的价格,并不存在乱收费的问题。这又作何解释?、
5、以前各个楼道、地下室走廊内的照明等亮的不到全部的50%,今天发现物业在贴出收费通知的同时竟然赶时间将所有的灯泡全部换了。你们这是在为收费打基础么?
6、以往征收公共费用但是按照房屋面积作为依据,此项费用每户100元,住70平米房子的人收100,住120平米房子的人也是100????????这又是根据什么?
最后希望物业公司多到住户家采访做调查踏踏实实为业主办实事,以便你们收取费用的时候也能得到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