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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2014/10/4 9:41:25
- 来自:甘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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兄弟姐妹们国庆七天长假你们都在做什么呢?有的人放假了,能享受放假的快乐,而有的人依然在工作中忙碌着,哎。。。一言难尽。。。。。。你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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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FY/如若来生缘未尽,宁负苍天不负卿!满满都是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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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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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过劳动合同的人,才有劳动法保障其权益,本市有很多没签合同的临时工,各个单位都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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