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晚11点在方特被甘BA0749刮蹭,有行车记录仪,但对方跑了。随后开车到镜铁交警队报案处理,的警察给我车拍照,随后给对方打电话简单问了对方是谁开车,之后给我对方电话让我自己联系对方修车。
我问交警同志对方肇事逃逸怎么处理?交警说这不算肇事逃逸,反问说我的目的是个啥?我有点晕,有点不好意思,让我扶会墙不过同时发现以下情况
(1)对方保险是6月底已经过期;
(2)对方车辆检验期也已经过了。
上述两条都是问题!
今天凌晨2点45分,交警打电话说对方在我走后到交警队去了,让我第二天自己联系对方!
早上九点多,给
甘BA0749打电话,对方女司机态度比较不好,直接说:“什么叫我剐蹭跑了?”,说是她的车没有任何痕迹,反正就是不认账之类的话。
于是十点钟到交警队,处理事故的交警刚好在,说昨晚我不在的时候他们看对方的车就是没有痕迹,让我联系对方车主让过来,我10点19分给对方奇瑞车打了电话让过来,这会已经11点45分了,一直没有动静,我等了挺久的在交警队,交警同志办公室门不知何时关闭后也走了,奇瑞司机你是去干嘛啦?
问一下门房的一个看电视的交警同志处理事故的警官的电话,人家也就不再理我了。
有几个小小的疑问:
(1)这到底属于肇事逃逸不?按照交警同志说的不算肇事逃逸的话,那根据这经验,以后刮蹭了第一件事情肯定是跑啊。跑了没人追究最好,万事大吉;被抓住了反正又不算肇事逃逸,大不了修车呗,又没有任何处罚!
(2)对方保险过期,车辆检验期也过了,啷个也不过问不处罚嘞?
(3)离对方剐蹭我车跑了已经12小时了,我连车都没见到,一个半小时前打电话让他来交警队,对方到目前迟迟不出现,是去干嘛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