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位朋友在2016年8月26日下午6点01分在富临珠宝店买了一块翡翠,回家后发现有瑕疵。第二天去富临珠宝关于此事要求退货。富临珠宝的负责人说,根据公司规定,不能退。朋友说,《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7天无理由退货,更何况所购买的商品有瑕疵。富临珠宝店负责人说,公司有规定不能退,公司没义务履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打电话跟商家协商,商家说爱去哪投诉去投诉,无所谓。找315投诉,给我的回复没法处理,给12348打电话没法处理,国家的法律是只能看,不能执行么?国家制定出来的法律是给公民看的,没有任何执行力,国家制定出来的法律为什么没有任何执行力,难道连点保护消费者权利的部门都没有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