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与理由:我在升时代设备租赁嘉峪关分公司所属单位分别为:天空之城,我是开启电梯升降机的,从2016年4月17日起至2016年6月8日止工资定好按每月2000元结算,2016年6月8日至2016年7月24日谈好在方特二期工程干塔吊信号工,工资定好每月按3000元结算,2016年7月26日至2016年7月31日在中国十七冶集团公司做开启电梯升降机工作,工资定好按每月2000元结算,从2016年4月17日至8月1日到至今该公司拖欠我全部工资总额为人民币7000元整。 打工者讨要拖欠我的辛苦挣的血汗钱,每天工作超出正常八8小时,天天加班加点工作每天工作长达17小时,从2016年4月17日至8月1日每天工作时间为早6:30分至中午12点,下午13:30分至晚上11,12点,我一个单身女人,每天起早贪黑拼命工作,辛辛苦苦为了挣钱买米下锅,酷暑三伏天我在工地晕倒好几次,我的命是血汗钱换来的。拖欠工资法理难容,还我血汗钱!欠债还钱,天经地义!
本人身份证原件扣留在李亚亚那至今末给,当时说办门禁卡后又说办保险,所以一直没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