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孩子今年初中了,一直在明珠学校上的。有些老师的做法已经忍了好多年了,一直觉得为了孩子就忍忍吧,今天实在忍不住了。让大家看看他们这做法合理。小学的时候他们就让学习不太好的学生补课,而且是到他那里补,一个月收取300多元,请问这样合理吗,教育局允许这么做吗?如果学生真需要补习,是不是应该在学校以外自愿补习。还有老师要求学生必须买课外资料,而且是到他们指定的一两个书店买,这样合理吗,难道嘉峪关就那两个书店买的才是书吗?你们和书店到底是什么关系,这个不用说大家都懂得。这不刚准备放寒假,他们又要求学生到他们那补课了。据我所知,国家是明令禁止学生补课的,而我们明珠学校的老师竟然明目张胆自己开设补习班,还有没有管你们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