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 [公告]建新街区旧房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

  • 嘉峪关市房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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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表于:2013/3/12 15:1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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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新街区旧房征收补偿方案

                                                                      (征求意见稿)

       根据嘉峪关市“十二五”危旧平房改造规划及市政府2013年城市棚户区改造工作安排,为了加快我市危旧平房改造步伐,切实解决建新街区基础设施差、环境脏、乱、差等问题,现对建新街区危旧房屋进行征收改造,具体方案如下:
       一、  基本情况
       
(一)改造范围。改造的区域为建新街区(27街坊)现有的平房98栋641户,建筑面积29367.67平方米;楼房8栋,180户,建筑面积16960.46平方米(其中含地下室面积2900.16平方米)。该改造区域占地面积约为93017平方米。
       (二)居住情况。该区域内共有住户821户,其中大部分为酒钢退休职工家庭,部分已由原户主出让或出租给外来务工人员。
       二、改造原则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城市旧街区改造工作总体部署和要求,以提升城市品位,改善居民居住环境为重点,坚持“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以“政府主导、企业投资、居民参与、综合开发、配套建设”的原则进行改造。
       三、改造方法
       (一)改造内容。对改造区域内地面所有建筑物、构筑物进行征收拆除,对原住户进行补偿。新建小区的规划设计、建筑设计、开发建设管理、小区配套设施建设、新房销售及前期物业管理工作。
       (二)项目征收改造实施主体项目改造的征收组织工作,征收方案制定,征收工作的实施,根据国家《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和《甘肃省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由市政府旧街区改造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
       四、补偿安置
        (一)补偿范围:
       1、本次征收的补偿范围为征收区域内,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
       2、对于被征收的平房范围内(除产权登记面积外的)原有酒钢统一建设的院落围墙内面积予以补助。
       (二)补偿对象:出售给个人的住房,补偿按房屋的有效房产证件补偿给个人;未出售的房屋补偿给原产权单位;原住户去世的补偿给遗孀或指定继承人;夫妻双方离异的,按法院判决书或市民政部门的书面裁定证明补偿;对于符合我市最低生活保障的困难户,根据本人申请,可按照保障性住房的有关规定优先安置,也可按规定在限定面积内采用“租售并举”的方法安置。
       (三)过渡安置。根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发放临时过渡安置费,由被征收人自行解决过渡。过渡安置补偿按月计算,从签订征收补偿协议之日起至安置房屋竣工交付使用(正式通知领取房屋钥匙之日)止,按被征收房屋产权核定的建筑面积(不含地下室及院落面积)每平方米每月10元计发,先暂按18个月计算,最终以实际过渡期为准多退少补。过渡安置费可一次性发放,也可抵顶还建房房款。同时按相关规定一次性支付搬家费每户400元(含一进一出两次费用)。
       五、补偿方法
       
本次征收补偿实行货币补偿和产权调换两种方式,具体补偿方式由被征收人自愿选择。
       (一)货币补偿。由被征收人委托有资质的房地产评估机构,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的有关规定,据实评估。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补偿以货币的形式支付给被征收人,不再考虑安置。采用货币补偿的不再发放临时过渡安置费。货币补偿为一次性支付。
       (二)产权调换:产权调换补偿按照“征一还一”、分段计价”的方式,向被征收人提供回迁房屋进行安置。按产权调换方式进行补偿时,不考虑被征收房屋的装修部分。
       1、以原征收房屋建筑面积进行产权调换的,免交房屋结构差价。超出产权调换面积部分以分段计价的方式,由被征收户交付购房款。
       2、户型建筑面积在 70平方米以内。超出补偿面积部分,按该区域经济适用住房均价 2480元/㎡交付房款。
       3、户型建筑面积在90 平方米以内,超出补偿面积和享受经济适用住房价格政策外的,按限价商品房均价3480元/㎡交付房款。
       4、被征收人购房超过90平方米以上户型的住房,超出部分按本项目商品房市场均价4280元/㎡交付房款。
       5、被征收房屋产权证登记的地下室面积,以450元/㎡的价格核算,一次性补偿给被征收人或由被征收人选择抵顶购房款。
       6、院落面积按照被征收房屋核定产权面积的50%核定(对核定面积有异议的被征收人可申请房管部门专业测绘,费用自理)并以50元/㎡的价格核算,一次性补助给被征收人或由被征收人选择抵顶购房款。
       7、以上价格为均价,不含房屋结构差价和户型综合差价,且仅限于被征收人。
       六、还建房分配
       
为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做好被征收人的新房安置工作,在签订补偿协议时,还建用房分配由全部回迁安置户通过摇号分配。把不同面积户型的还建房,在公证部门的监督下按不同面积、户型的回迁安置户分组进行抽号确定。同一面积户型一个组,抽号顺序按照搬迁交房验收的先后时间确定。回迁安置户按已经公示确定的顺序号抽取具体的楼号、单元号、楼层及房号,抽取房号后进行公示,签订售房合同。
       七、建设标准
       
新建房严格按照建筑规划设计相关规定,建设高层框架结构毛坯住房标准。70平方米以内的安置房给予厨房、卫生间墙面瓷砖补助每户800元,70平方米至90平方米以内的安置房给予厨房、卫生间墙面瓷砖补助每户1000元,90平方米以上的安置房给予厨房、卫生间墙面瓷砖补助每户1200元。单元楼宇门,室内水、电、暖、煤气、闭路各种表具安装到位,不另行收费,开户费用由被征收人自行承担。设施用具自配,所有房间安装白炽灯。分户门为保温防盗门,外窗为铝合金双玻平开密闭窗。
       八、奖励
       
拟以被征收人交钥匙的先后顺序,对前200名进行奖励,奖励方案后续推出。
       九、以上内容最终解释权归嘉峪关市房屋征收改造办公室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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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春暖花开
  • 发表于:2013/3/13 10:35:56
  • 来自:甘肃
  1. 4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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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房管局觉得此方案是可行的是不是,那我买不起,也无福消受这嘉峪关有史以来最“人性化”的拆迁补偿政策,所以我恳请你们把我的房子按建筑面积4280/元回收回去吧,你们不是觉得合理么,那按你们的政策叫你们回收也应该算是比较公平吧。3年前27建新街后几排拆迁的房子,40平左右的坐地户买120平的房子,杂七杂八的费用连同地下室全算进来也就16万左右就下来了,现在40平的坐地户买120平的高层,没有地下室不说,大幅度的公摊面积还要坐地户来买单,高额的物业管理费也要我们一并承担,还要掏27、28万才能买的上。我承认三年前的房价和现在不能同日而语,适当的涨幅我们都可以接受,但都是建新街的坐地户,也不至于一下子多掏十来万买回来的房子还严重缩水那么多平吧。从这个拆迁补偿政策来看,你们根本没有一点诚意。
[此贴被春暖花开于2013-3-13 10:47:08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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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ygys
  • 发表于:2013/3/13 11:1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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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5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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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说了住户是酒钢的退休人员,退休人员能有多少钱?能住的起这高价房吗?说是危旧房,那么就应该按照棚户区改造的标准,为啥说是危旧房,还要按照置换的方式呢?都当群众是文盲吧。说起置换来,大家本来住的很好,非要置换,强迫别人置换还要让别人花那么大的代价,当退休工人们都是傻子吧。在单位辛苦了一辈子,老了,还连住的地方都没有了,政府还真是体恤人民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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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东方神起
  • 发表于:2013/3/13 11:1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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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6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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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上的主意很不错,对呀,你们定4280,那就按照这个价格把房子钱给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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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丝
  • 发表于:2013/3/13 11:5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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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7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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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80元还没算楼层费呢,房管局你们征收我们821户的地方,建上两栋高层就全部解决安置了,剩下的地方最少能在建四栋高层,开发商你们黑啊,多会挣钱,反正我们觉得那地方住的挺好,价格不满意就不同意拆迁,要么你们一次性赔偿我们伍拾万元,我把坐地户的房子给你,同意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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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丝
  • 发表于:2013/3/13 12:02:12
  • 来自:甘肃
  1. 8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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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6楼(东方神起)的帖子

4280元给你赔偿也太便宜他们了吧,人家拆迁你住的地方,在空间上能建22户呢,要我说一次性赔偿我们50万,我就把房子给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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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飘雨儿
  • 发表于:2013/3/13 12:03: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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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9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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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楼上说法,按照市场价回购吧,三十多万拿到手再去买房也比现在合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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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春暖花开
  • 发表于:2013/3/13 12:26: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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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10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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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次在27间房的拆迁补偿政策中你们有关部门如果拿不出诚意,起不到好的表率作用,一定要以盈利为目的的话,28、26间房的拆迁工作岂不是更是天方夜谭?
[此贴被春暖花开于2013-3-13 12:35:03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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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野狼
  • 发表于:2013/3/13 12:4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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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11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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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原文由 春暖花开 发表于 2013-3-13 10:35:56 :
你们房管局觉得此方案是可行的是不是,那我买不起,也无福消受这嘉峪关有史以来最“人性化”的拆迁补偿政策,所以我恳请你们把我的房子按建筑面积4280/元回收回去吧,你们不是觉得合理么,那按你们的政策叫你们回收也应该算是比较公平吧。3年前27建新街后几排拆迁的房子,40平左右的坐地户买120平的房子,杂七杂八的费用连同地下室全算进来也就16万左右就下来了,现在40平的坐地户买120平的高层,没有地下室不说,大幅度的公摊面积还要坐地户来买单,高额的物业管理费也要我们一并承担,还要掏27、28万才能买的上。我承认三年前的房价和现在不能同日而语,适当的涨幅我们都可以接受,但都是建新街的坐地户,也不至于一下子多掏十来万买回来的房子还严重缩水那么多平吧。从这个拆迁补偿政策来看,你们根本没有一点诚意。
[此贴被春暖花开于2013-3-13 10:47:08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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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退休职工
  • 发表于:2013/3/13 13:2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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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12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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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知这里大部分住着退休职工,而且大部分先内退,这些职工内退期间根本没有积蓄,还要把置换价搞的这么高,另外在这里建筑高层,高层的物业费也不是这部分职工能承受得起的希望制定政策要切合实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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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老住户了
  • 发表于:2013/3/13 14:58: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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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13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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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看懂《建新街区旧房征收补偿方案》了吗?照此方案改造后你真的能够受益吗?未必!只要你算算经济账,看看你掏出去钱以后,钱袋子瘪了,但能否让你的居住条件真正得到改善。首先,《建新街区旧房征收补偿方案》第七条建设标准中“新建房严格按照建筑规划设计相关规定,建设高层框架结构毛坯住房标准”。大家应该明确,给我们坐地户盖得房子也是高层,如同绿景苑一期的三栋楼房和二期的板式高层,公摊面积在30%左右(这一点与多层楼房有很大区别)。其次,在看看房价,以76平米楼房为例:如果你想买120平米的房子,房价至少为(90-76)×3480+(120-90)×4280=177120元,公摊面积约120×30%=36平米,120-36-76=8平米,即你花177120元的大价钱只买了区区8平米的房子,每平米177120÷8=22140元,这是什么地方的房价,你的居住条件改善了吗?你心里舒坦吗?而且36平米的公摊面积是你自己家的吗?不是!能作为私有面积利用吗?不能!是大家的吗?不是!但这36平米的公摊面积你确实掏钱买了,他的价格是多少?177120÷(8+36)=4025元/平米。这是什么?纯粹是为城市建设做了巨大贡献。
另外,从长远看,高层的物业费是1元/平米,每月的物业费为120元,比原来76×0.3元=22.8元多了120-22.8=97.2元,一般人家还应该至少有一台电动车和一台自行车吧,你放哪?高层是没有地下室或小房的,你只能放在地下车库,但这是要收费的,电动车每月35元,自行车每月20元,这样你每月多交97.2+35+20=152.2元,每年多交152.2×12=1826.4元,十年10×1826.4=18264元,二十年20×1826.4=36528元。如果是买有地下室的多层楼房,地下室按20平米、每平米650元计算20×650=13000元,还不及一年里多掏的费用,并且可以永久使用。谁家过日子没有破破烂烂!没有地下室,放哪?
120平米的房子是这样,无奈之下你选择80平米的房子,再算算吧。你买房掏的钱(80-76)×3480=13920元,外面租房按24个月算24×700元/月=16800.给你补助的钱=过渡安置费(76×10元×24个月)+搬家费400元+地下室20平米×450元+瓷砖补助1000=28640元,28640-13920-16800=-2080元,看似只损失2080元,可以忽略不计。但你想过没有,80平米房子-公摊面积80×30%=56平米,76平米与56平米比较你的居住面积是增加了还是减少了,条件改善了还是降低了?你还剩下什么?除了无奈还有什么?
楼房拆迁是这样。平房呢?咱们以平房中最大的面积56平米为例。要选择买120平米的房子,房价为(70-56)×2480+(90-70)×3480+(120-90)×4280=232720元,除去36平米公摊面积的使用面积为84平米,比原来56平米的房子多了28平米,232720÷28=8311元/平米,这又是哪里的房价。还需要考虑上述物业等费用。无奈之下,你再选择80平米的房子,如前所算,你还是住了一个56平米的房子。折腾半天,改善什么了?

[引用自27街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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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兰缘
  • 发表于:2013/3/13 17:27:37
  • 来自:甘肃
  1. 17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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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案不亲民,很难实施。群众利益无小事,如果拆不下去就难收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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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涯海角
  • 123456lll
  • 发表于:2013/3/13 17:42:38
  • 来自:甘肃
  1. 18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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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是扒房子还是扒皮呀?请问制定这个方案的“人民公仆”:换了你,你会愿意吗?     
        我的院子是原始自带的,你在我的院子上盖20多层的房子,你卖多少钱?你现在给我25元每平的补偿,你打发要饭的呢?
        让你拿使用面积换高层的建筑面积,你乐意吗?
        每平10元的过渡安置费,到每户也就每月四、五百元,也就能租个单间吧!还没算取暖费呢!要不你拿着这些钱给我们每户租一套房让我们过渡?
        一进一出的搬家费400元,也就是搬一次200元,你去问问搬家公司肯不肯?
        4280每平,你骗鬼呢?你去问问富丽花园、金水湾卖多少!

        别的地方都是住了新房还拿大笔的补偿金。嘉峪关的老百姓就够实诚的了,也不能这样往死里整呀?
         换不起我不换了!行不?

[此贴被123456lll于2013-3-13 17:56:54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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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找不到聊天的理由
  • 发表于:2013/3/13 19:53:56
  • 来自:甘肃
  1. 19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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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只看该作者
     住户们联合起来,自己根据政府要求开发这片地方,开发的收益归现在住户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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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冰清玉儿
  • 发表于:2013/3/13 20:45:20
  • 来自:甘肃
  1. 21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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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只看该作者
不合理,这样算下来很多老百姓买不起,应该参考文化街拆迁办法,也就是***口平房的拆迁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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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世界之巅
  • 发表于:2013/3/13 21:30:25
  • 来自:甘肃
  1. 22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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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只看该作者
把人民公仆坑人民的精神表现的淋漓尽致.......,***里面可不是这样要求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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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cds1113
  • 发表于:2013/3/13 21:48:54
  • 来自:甘肃
  1. 23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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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只看该作者
全国在打压房价,嘉峪关政府想哄抬房价啊,4200,想啥呢,2200还差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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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兰缘
  • 发表于:2013/3/13 23:07:37
  • 来自:甘肃
  1. 25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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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只看该作者
嘻!楼上的,杀人可是要偿命的,到时再好的条件你也享受不上了,悲哀啊!
那就暗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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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涯海角
  • 霓虹灯大革命
  • 发表于:2013/3/14 10:28:10
  • 来自:甘肃
  1. 26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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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只看该作者
政府还是不要管他们了  让他们永远去住破平房吧   他们肯定就是想白白的旧房换新房   在要上个几百万才满意呢,不要管让他们世世代代住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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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嘉峪关市卫生局02
  • 发表于:2013/3/14 10:55:18
  • 来自:甘肃
  1. 27楼
  2. 倒序看帖
  3.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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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23456lll
  • 发表于:2013/3/14 10:56:24
  • 来自:甘肃
  1. 28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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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只看该作者
回复  26楼(霓虹灯大革命)的帖子

26楼的,你是不是交钥匙的积极分子呀?真是林子大了啥鸟都有啊!还真是有钱的主儿呢!!怎么样?奖励了多少呀?十万还是二十万?能搬动不?小心砸了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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